近日浙江衛視著名的主持人華少在個人主頁中發文,稱自己收到兩份“恐吓快遞”,并且他還在文中呼籲,“希望大家的表達和行為應該以客觀事實為基礎,保持理性的态度”。結合華少之前的言論,以及近期網絡上關于華少的讨論,華少之所以收到“恐吓快遞”,疑似是因為高以翔猝死事件。其實關于高以翔猝死,已經過去了将近2個月了。當時高以翔參加《追我吧》節目的錄制,而華少擔任該節目的主持人。他之所以受到如此多的指責,是因為在一份模糊的錄像中,華少貌似說了一句阻止施救的話,因此華少在高以翔死後,成為了衆矢之的。
關于這件事情,其實很多發表言論的網友們,并不是事情的親曆者,我們很難對華少當時的行為是否适當,做出客觀理性的判斷。而作為著名藝人的高以翔,他肯定有自己的經紀團隊,如果真的是在這個過程中,華少或者浙江衛視有失當的行為,他們肯定也會付出相應的代價。這種代價不僅僅是道德的譴責,還可能會上升為合約或者法律範疇内。但是到目前為止,網絡上還沒有爆出相關消息。但是為什麼華少會一再遭受輿論的壓力呢,這裡就要從高以翔的“偶像”身份談起,而高以翔的死亡,也是一場典型的“偶像之死”。
“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這是著名詞人李清照寫給項羽的詩。從字裡行間,讀者們能夠清晰地感受到,李清照對于項羽之死的遺憾。項羽是什麼樣的人,是力拔山兮氣蓋世的英雄,是以破釜沉舟的決心,創造了百二秦關終屬楚奇迹的楚霸王。然而項羽還是楚漢之争的失敗者,是烏江自刎的悲劇英雄。在去世時,項羽年僅30歲。到了漢朝後,在司馬遷所著作的,有着”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之稱的《史記》一書中,對項羽的英雄氣概極為推崇。從此項羽也成為了千古文人的英雄偶像。而當年項羽的烏江之吻,也是一場典型的“偶像之死”。
司馬遷曾經說過,死有很多中,“或者輕如鴻毛,或者重如泰山”。這是從死亡意義的角度上而言的,但是還有很多其他的死亡分類,有帝王将相之死,有平民百姓之死,也有項羽烏江自刎這樣的“偶像之死”。“偶像之死”的主要特點,在于人們對死亡對象的一種精神寄托,從某種意義上,人們不願意看到偶像死亡,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方式。總會讓人們對偶像的死,充滿訴說不盡的遺憾。如李白的死,很多人說李白是醉酒後到湖裡追月亮的倒影溺水而亡的,這是人們對李白之死的美好寄托,人們希望偶像在死的時候,也是符合他本人氣質的。
除了古人之外,其實還有很多人的死亡可以歸為“偶像之死”,如拉丁美洲的民族英雄格瓦拉,如華人著名的功夫明星李小龍,如香港的搖滾巨星黃家駒。這些人的死亡,都是典型的“偶像之死”。“偶像之死”最大的影響,不在于偶像死亡本身的現實意義,而在于對偶像心生眷戀的“粉絲”們,對偶像死亡的無限遺憾。以及偶像在死亡後的,那些被遺憾幾十年,甚至是上千年的身後事。
這其中比較典型的便是李小龍之死,李小龍去世時年僅33歲,剛剛揚名天下,他當時已經不再是一個單純的電影明星,或者武術家,他已經被上升為了一名精神偶像。當年李小龍的死亡非常突然,甚至很多香港媒體都沒有搞清狀況。直到後來李小龍被發現是死在情人丁佩的公寓中,以至于很多年以來,李小龍的死被認為是一場陰謀,更有甚者,不願意相信李小龍真的已經死亡。關于李小龍的死,“江湖”上流傳着很多的傳說。但是如果真的如傳言所說,為什麼他的妻子和親生女兒不去調查呢?
當時除了李小龍的家人外,他還有經濟夥伴,而且如果真的一個人的死亡是一場陰謀,從法律角度上而言,也是一場刑事案件。為什麼警方沒有介入呢,并且當年喜歡李小龍的名人也很多,他們都以李小龍為偶像,難道他們不希望找到一個“真相”嗎?而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為什麼沒有更多的信息爆出呢?但是為什麼人們又不願意相信近在咫尺的真相,卻要深陷在一場永不休止的輿論中呢?這就是偶像的效應,人們不願意相信李小龍死亡的真相,人們絕對李小龍不是普通人,他不能以普通人的方式“死”。所以他要有故事,隻有這樣的故事,才能解釋大衆心中無限的遺憾。
而高以翔之死,也正是如此。周遊君在高以翔猝死之前,對這個明星了解不多,但是後來通過查詢資料,周遊君發現高以翔的确是一個形象特别正面,也極富有人格魅力的明星。熱愛高以翔的人,也自然會視高以翔為偶像,并親切地稱呼高以翔為“高高”。關于高以翔為何猝死,其實在醫學上已經有了定論,周遊君相信,在高以翔猝死後的第一時間,他的家人和經紀公司,肯定也仔細調查過高以翔死亡原因,他們絕對不會允許,高以翔死的不明不白。
但是這些普通人處理問題的方式,并不适用于偶像身份的高以翔。而這個時候,當時的全場主持人華少,因為在模糊視頻中的幾句話,而成為了網友議論和聲讨的對象。周遊君為了避免引起誤會,這裡不做太多論述。因為模糊的視頻,嘈雜的聲音,既不能證明華少有責任,同樣也不能證明華少沒有責任。但是網絡上對于華少的聲讨,卻不是以客觀事實為依據的,因為我們都沒有看到事件的全過程,而真正事情的親曆者,卻沒有人站出來說話。
因為這個事件在醫學上,在法律上,在節目程序上,都是有相關記錄的,而通過這些記錄,相關人員已經做出了相關的後續措施。況且如果真的有認為過失,公衆依然保留着繼續追責的态度。但是這個過程中,如果輿論僅僅是以個人揣測和主觀臆斷的方式為事實基礎,這種輿論導向怎麼可以讓人信服?而引起這種輿論導向的動因,則完全是因為高以翔的“偶像身份”。
高以翔是一名非常敬業的演員,他在去世之前的幾天裡,都連續淩晨在主頁發布信息,而這些信息都和他的工作有關。從這些細節可以看出,高以翔非常熱愛自己的工作。而高以翔參與的節目《追我吧》本身的運動強度就很高,雖然高以翔曾經是一名運動員,但是人的身體也總有出錯的時候。就像李小龍,他常年習武,卻也會意外猝死。
但是如果我們把高以翔、李小龍、黃家駒還原成千千萬萬普通人中的一員,我們依然會對他們盛年猝死表示遺憾,但是我們還會有那麼多的懷疑嗎?就好像李小龍死後指責丁佩,魯迅死後指責日本醫生,梁啟超死後也是指責西醫,高以翔死後指責華少嗎?其實人無論怎麼成長,怎麼鍛煉,他們回歸到生命的本質,都是凡夫肉體,都有生老病死,都有旦夕禍福。
所以華少當時對高以翔說一些話時,他肯定沒有意識到,也無法意識到高以翔的真實客觀狀态。即便是高以翔自己,他當時應該也無法準确地判斷自己的身體狀态。而真正造成高以翔猝死的厄運,以及千萬網友深深遺憾的,是這個變幻莫測的世界,是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而如果真的有網友有十足的證據證明高以翔的死亡和某些人有直接關系,那麼網友們應該做的是拿出有力證據,協助司法調查,而不是自我處置。如果自己沒有能力判斷,那也請要慎重言論,畢竟過于過激的言論,可能傷害到的不僅僅是華少一個人。
高以翔的身後事,完全是“偶像之死”事件的典型現象,人們對偶像的死亡充滿了遺憾,而偶像的死所帶走的,是大衆對這個世界的精神寄托。所以當偶像意外去世後,很多人便成為了衆矢之的。所以高以翔的粉絲們,請保持必要的理性,請讓高以翔安息。而關于相關的法律責任,請交給司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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