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僖伯谏觀魚》選自《左傳·隐公五年》。
公元前718年春天,魯隐公打算到棠地觀看漁民怎樣捕魚。魯國大夫臧僖伯則認為,國君是萬民的表率其行為要符合禮制的要求。
臧僖伯以傳統的為君之道為依據,認為國君的根本責任是管好國家大事,而且任何舉措都要合乎“古制”,符合國君的行為規範,否則國君的随意之行就會帶來“亂政”的結果,而一個國家如果經常出現“亂政”現象,這個國家就會敗亡。正是出于這麼一種認識,也出于他對國君和國家的責任感,臧僖伯進谏隐公,極力勸阻他到棠地觀魚。
臧僖伯是魯孝公的兒子,魯惠公之兄、魯隐公之伯父,名彄( kōu),字子臧,谥号為僖,故史稱僖伯。他是魯隐公時的重臣,以知書達禮名傳于諸侯。
觀魚:觀看捕魚。前面省略了主賓語魯隐公。
【原文】春,公将如棠觀魚者。
【譯文】(公元前718年)春天,魯隐公打算前往棠邑觀賞捕魚。
這一句表明了事情發生的時間,以及臧僖伯勸谏的對象和原因。
春:指的是公元前718年春。
公:魯隐公,姬姓,名息姑,魯惠公之庶長子,魯桓公庶兄。魯惠公死時太子允尚年 幼,于是隐公代掌國君之位而成為魯國第十四代國君,在位十一年,後為魯桓公所弑。隐是他的谥号。
如:動詞,去,往,前往。
棠:指棠邑,也作唐,魯國邑名在今山東魚台縣東。魚台縣因魯隐公觀魚台遺址而得名,現存有“魯隐公觀魚處”碑一座,位于張黃鎮武台村西。
魚:通“漁”,動詞,捕魚。也可直接理解為魚。
捕魚本來是一件極平常的事情,魯隐公為什麼非要去觀看捕魚呢?這大概有兩個原因:
一是,這一年春天,都城到處有人傳說棠地有一個善于捕魚的人,他總是能捕撈上很多最大的魚,更有傳說是他捕魚不用漁網,而是用用弓箭射魚。這個傳說吸引了魯隐公。
二是,魯隐公在他攝政的第二年,就在棠邑(《左傳·魯隐公二年》中寫作“唐”)與徐戎簽訂過盟約,深知棠地的風景秀麗,人民安樂,于是決定前去觀賞。
老臣臧僖伯聽說此事後,立即面見魯隐公進谏。臧僖伯說:
【原文】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
【譯文】這句話的意思是:凡是不能拿來講習祭祀與兵事的物品,不能拿來做禮器和兵器的材料,那麼群主就不要親自去料理。
講:是講習,訓練的意思。
大事:指國家的祭祀和軍事活動等。
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與軍事物資。
舉:指行動,這裡指君主的參與。
【原文】君将納民于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duó)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qì)行,所以敗也。
【譯文】君主,是要百姓納入“軌”和“物”的人。所以,講習大事以法度為準則進行衡量,叫做“軌”,選取材料制作器物以顯示它的文彩,叫做“物”。君主做事不合法度,選用無關禮器和兵器的材料,這就叫做亂政。屢次人做那些亂政的事情,是國家敗亡的原因。
納:納入。這裡有引導、教導的意思。
軌物:做事的法度和準則。
度:計量、衡量。量:軌則,法度。
章:通“彰”,彰顯,發揚。
物采:指事物的色彩、華飾,五彩相間曰采。
亟:多次,屢次。
【原文】故春蒐(sōu)、夏苗、秋狝(xiǎn)、冬狩(shòu),皆于農隙以講事也。
【譯文】因此,春、夏、秋、冬四季的田獵,都要在農閑的時候進行,并利用這個機會講習軍事。
春蒐:指春天打獵。蒐,搜尋,指搜尋那些不産卵、未懷孕的禽獸。夏苗:指夏天打獵,指捕獵那些傷害莊稼的禽獸。秋狝:指秋天打獵。狝,殺,指順應秋天的肅殺之氣,進行捕獵活動。冬狩:指冬天打獵。狩,圍守,意思是冬天各種禽獸都已長成,可以不加選擇地加以圍獵。
從“春蒐、夏苗、秋狝、冬狩”我們可以看出,古代每個季節的畋獵的活動,都是有選擇性和針對性的,這說明我們的古代先民在狩獵活動中已具有了維護生态平衡的意識,也同時說明大凡有組織的狩獵活動,都帶有軍事演習的性質,并不單單是為狩獵而狩獵。所以這裡的“講事”就是講習、演習軍事的意思。【原文】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
【譯文】每隔三年,都要進行一次軍事大演習,演習後回到國都後就要整頓隊伍,要到宗廟祭告祖先,飲酒慶祝,清點軍用物品和擄獲的東西。在軍事訓練中要彰明車、服、旌旗的文采,分明貴賤,辨清等級,排列好少長的順序,演習軍隊的威儀。
治兵:指練兵、比武等軍事演習活動。振旅:整頓部隊。飲至:古代的一種禮儀活動。凡盟會、外交和重大軍事行動結束以後,都要告于宗廟,并舉行宴會予以慶賀。
軍實:指軍用車輛、器物和戰鬥中的俘獲等。昭:表明,顯示。
文章:這裡指軍隊的服飾、旌旗等的顔色花紋。
【原文】鳥獸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譯文】鳥獸的肉不能裝在祭器裡,皮革、牙齒、骨角和毛羽不能用來制作軍事器物,這樣的鳥獸,君主就不會去獵取,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啊!對于山林川澤的産物,普通器物的材料,是奴仆的事情則有官吏管理的事情,不是君主所應管轄的。
登:裝入,陳列。
俎(zǔ):古代舉行祭祀活動時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禮器。
山林:材木樵薪之類。
川澤:菱芡魚龜之類。
資:材料物資。
皂(zào)隸:本指奴隸,這裡指做各種雜務的仆役。
臧僖伯的這段谏言,是為了勸谏魯隐公不要去棠地捕魚,但通往并沒有提到“捕魚”二字,而是從祭祀和軍事等國家大事方面,提醒魯隐公,國君就要有國君的樣子,國君要做萬民的表率,其一言一行都要符合禮制的要求。
因此,在臧僖伯看來,魯隐公觀魚,似乎是有點“不務正業”。
【原文】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
書曰:“公矢魚于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譯文】隐公說:“我準備到那裡去巡視。”于是就去了(棠地),讓漁民把各種漁具都擺出來捕魚,他在那裡觀賞。僖伯推說有病沒有随同前往。
《春秋》上說:“隐公在棠地陳設漁具。”(這一行為)不合禮法啊,并且說他去的地方遠離國都。
略地:到外地巡視。
陳:陳設,擺設。
稱疾:推說有病。古代“疾”和“病”是有區别的,輕者為“疾”,重者為“病”。
書:指《春秋》。
矢:通“施”,本義為實施,這裡是陳列、陳設。這一句的意思是:隐公在棠陳列漁具。
臧僖伯的這一番議論,魯隐公應該是聽進去了,文中雖然沒有講述他被勸谏的反應,但我們可以想象得出來,他心裡也是有些矛盾和猶豫的。但是作為一國之君,又不好當面反悔,所以隻好以其它的借口來掩蓋自己的目的。
經過一番思考之後,魯隐公才嗫嚅着說:“我并不是專門去觀魚,我隻是要去那個地方巡視一下罷了。”接下來肯定說了要求臧僖伯同去之類的話,臧僖伯可能沒有當場拒絕,隻是在魯隐公出發的時候謊稱自己有病沒有跟着去。
其實臧僖伯當然知道魯隐公那句“吾将略地焉”隻不過是為自己辯護的借口,但沒有說破,也不好再勸,隻得稱病不從。
孔子是最尊崇禮法的人,所以然他在《春秋》中也認為魯隐公去棠地觀看捕魚是一種不合禮法的行為,況且棠地是遠離魯國都城的地方,一國之君怎麼能這樣做呢?
無白書生一時也難以理解,這捕魚有什麼好觀賞的呢?魯隐公也大概屬于現在的“釣友”之類吧。
從魯國的曆史上看,魯隐公是一個帶有悲劇色彩的人物。首先,他是魯惠公的繼室聲子所生,似乎注定與國君之位無緣。 成年後,父惠公為其娶宋女仲子為妻,可惠公見宋女美麗,于是納為己有。不久仲子為惠公生下公子允,就是後來的魯桓公。
魯隐公和魯桓公的母親都屬于“媵(yìng)” ,即古代貴族女子出嫁時陪嫁的人。 聲子為左媵,仲子是右媵 ,地位僅次于嫡夫人,所以仲子地位比聲子高貴。這樣,魯桓公雖然年幼然而地位尊貴,魯隐公雖然年長然而地位卑賤因而,公子允就成了魯國的法定繼承人。由于魯惠公死時公子允年齡尚小,又因為魯隐公年長而賢能,魯國大夫們都舉薦魯隐公為代攝國君,等公子允成年後再把君位還給他。
但是公子允因受了公子恽的挑唆,于公元前712年弑殺了魯隐公。公子即位,史稱魯桓公。
魯隐公代國君位十一年,由于不是正式繼位,因而其死後被谥為“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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