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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能汽車商業模式

汽車 更新时间:2024-10-08 12:24:25

新智能汽車商業模式?在這個互聯網汽車不斷被炒作的時代,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Fisker這家公司以及它唯一的一款量産車作品:Fisker KarmaKarma本是佛教中“因果”的意思,美國媒體用“bad Karma”(業障)來稱呼它不得不說是莫大的諷刺Karma失敗的“前因後果”或許可以給那些動不動就要颠覆傳統的人一些思考,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新智能汽車商業模式?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新智能汽車商業模式(互聯網汽車們不應該遺忘Fisker)1

新智能汽車商業模式

在這個互聯網汽車不斷被炒作的時代,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Fisker這家公司以及它唯一的一款量産車作品:Fisker Karma。Karma本是佛教中“因果”的意思,美國媒體用“bad Karma”(業障)來稱呼它不得不說是莫大的諷刺。Karma失敗的“前因後果”或許可以給那些動不動就要颠覆傳統的人一些思考。

由曾設計過經典的寶馬Z8和阿斯頓馬丁DB9的Henrik Fisker創立,是世界上最早的量産插電混合動力汽車之一,小李子李奧納多迪卡普裡奧是它的第一位車主,賈斯丁比伯也是其中一位車主,初期(雖然其實也沒有後期,因為還沒到後期,就要破産了)便獲得近10億美元的私募基金投資,再加上美國能源部5億美元的貸款(有一半後來沒兌現),一個準備颠覆傳統汽車的新星正在升起。嗯,是不是很像現在的中國,互聯網汽車、智能汽車各種新概念滿天飛。一切看起來都是這麼的美好。

但是2011投産的Karma,上市後各種起火,諸多用戶抱怨,充電緩慢,噪音大,屏幕操作不便,更尴尬的是,美國一個叫消費者報告的雜志在測試過程中,這車直接就給抛錨了。惡評如潮,加上它的電池供應商A123公司的破産,同時美國能源部覺得收回貸款無望就不在繼續給它錢了,2012年Karma就停産了,總共生産了才2000多輛。

為什麼呢?

先說說它的創始人Henrik Fisker。不得不說,他确實是個偉大的設計師。DB9和Z8都在007中出現過,多少男人的夢想之車啊。但是,又來個但是,套用特斯拉老闆穆斯克的話就是,他真的隻是個設計師,甚至隻能說是造型師。當然穆斯克說的有點過分了,不過在Karma的造型設計上,也許Fisker确實過于執着了。他還認為電動車賣不好的原因是電動車都太難看了,這觀點也被穆斯克鄙視,穆斯克說不是長得像電動車的車就是電動車了。不過我還挺認同Fisker的,因為曾有人讓我推薦電動車,因為北京買電動車不限牌,結果看來看去,真就沒好看的(額……特斯拉買不起)。

Karma确實是輛好看的車,就是那個前臉個人覺得略顯怪異,不管怎樣,業内對Karma的造型還是比較認可的。然而,有報道說正是因為Fisker對造型的過度追求,給工程帶來了極大的挑戰,成本重量可靠性都受到了不小的影響。比如它的散熱系統,說是為了讓它的其中一個散熱口能放在前輪後部,Karma采用了類似蜂窩鋁合金的型材做導熱,結果極大增加了重量,散熱效果也不好。這給安全性有帶來了隐患。

另外,據說Karma的視野很差,可能是為了追求低矮的車身姿态吧,乘坐空間狹小,上下車極為不便,尤其是後排,另外中控台上的觸控屏操作也極為不便……總之人機設計極為不講究。還有就是内飾做工,或者用專業的說法叫可感知品質也不怎麼好,給人最直接的感受就是,不值這個價錢。

在電池的選擇上,Karma與特斯拉不同,使用的是A123的傳統锂電池,Karma的失敗是不是歸咎于A123的倒閉或電池的技術本身我不敢妄言,但現在看來特斯拉用的是松下的18650電池,确實被證實是個比較正确的選擇。其優點在于一緻性高,能量密度大,成本也低。所謂一緻性高,就是說這種電池的技術已經很成熟了,每一節電池的性能偏差很小,當大量電池串在一起時,不會因為一個電池的性能拖累其他。所謂能輛密度大,就是說同樣的重量18650電池的能量更多,可以提高續航裡程,這也是電動車發展的瓶頸之一了。最後成本低呢是因為這種标準的電池應用廣泛,我們筆記本電腦裡的電池就是用這種電池穿在一起的,隻不過電腦用4到6個,特斯拉用了近7000個,這樣廣泛的應用大大降低了這種電池的成本,而特斯拉又與松下合作定制車用的18650電池,大量的訂單也稀釋了成本。當然這種電池的方案給散熱和電池管理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好在是特斯拉的工程師麼找到了不錯的解決方案,液體冷卻的散熱方案和出色的電池管理BMS系統,保證了安全性。而Karma在這些點上就稍顯不足了,剛才也說了,為了造型妥協了散熱性能便是一個例子。Karma上時候自燃事故也屢次出現,成本差不多是特斯拉的兩倍。

當然Karma也不是一無是處,底盤操控和動力性能還是得到了很多好評。不過我覺得這也是一些新興所謂互聯網汽車公司容易犯的錯誤,就是太過注重“駕駛”了,都覺得動力系統和底盤才是一輛車的核心技術。話雖如此,但是一輛車可以被看見的部分才是客戶最容易感知的地方,在底盤和動力上投入大量精力的同時,也應該把精力花在車身,内飾,人機等所謂“乘坐”的部分。我想你可以容忍一輛車開起來不太平順,但你能接受一輛車又是漏風又是漏水麼(話說特斯拉貌似也有頂棚漏水的問題)。

總得來說,在設計方向上的偏差,過于注重造型而妥協了功能,單純的認為底盤才是一輛車唯一标準,這些都給Karma帶來了不少的問題。在展台上吸引閃光燈,不應該是一輛車的工作,那是車模的專業。會跑也不是一輛車的目标,說到底車是一個商品,是要給人用的,應該以用戶為中心。我理解的互聯網思維應是如此。

說了半天終于繞回标題說的互聯網了。其實互聯網思維這個概念我一直不是太感冒,最早也是百度的李彥宏,還有小米這些中國公司提出的,作為互聯網發源地美國貌似沒有類似說法。反而“互聯網+”這個政府提出的概念更有實際意義,這裡就不細說了。

李開複也曾經說過,現在可能是互聯網智能硬件創業的時代了,中國有很大的優勢,甚至比美國更有,三點原因,一,是中國是世界工廠,有成熟的制造産業鍊。二,中國有市場,全世界各行各業都觊觎的巨大市場。三,中國工程師的價值被嚴重低估,平均工資是發達國家的七分之一,這些工程師中不乏牛人,他們隻需你付不大的代價便能挖來(怎麼聽着好可悲啊)。而智能硬件的本質是解決用戶的痛點。比如GoPro,完全颠覆了拍攝方式,各大綜藝節目都能看到他的出現。

這麼說來,互聯網汽車或者智能汽車确實是大勢所趨,而且也有前景。可互聯網公司做硬件的,目前也就小米算是成功的,還是在有大量軟件用戶的基礎上。樂視盒子什麼的,廣電總局一紙政策就被打回成磚頭了,當然要說這也是傳統對創新的打壓也不為過,但事實是互聯網公司玩硬件的,成功的确實不多。特斯拉一路走來也坎坷不斷,充電樁的數量和布局是硬傷,雖然特斯拉很聰明的和各大商場合作在車庫建充電樁,但政策上的限制還是不得不面對的。

新能源汽車隻是互聯網汽車的一個載體,就已經困難重重,何況再加上互聯網的概念。最近剛爆出的克萊斯勒召回了140萬輛車,因為有兩個黑客侵入了車載系統,從而能控制整輛車幾乎所有操作,包括刹車。這是善意的技術演示,并沒有用于犯罪,但不得不承認這是所謂互聯網智能系統的重大的安全隐患,手機電腦中毒了卡了死機了可以重啟,可汽車呢。

我們都隻看到了特斯拉的成功(也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成功),卻沒看到Fisker Karma的失敗。而特斯拉并沒對傳統汽車有多大的颠覆,是個各方面很平衡地位産品,更多應該說是改進。特斯拉向豐田學習了供應鍊的管控,向奔馳學了産品的驗證和質量控制,同時在安全性上花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證明他們還沒忘記車究竟是什麼,我們要的最終是輛不錯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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