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網絡圖片加工)
在學習和生活中,人們經常會稱三十歲為“而立之年”,即把三十歲稱作“而立”。這應該算習慣性的錯誤了。比如:
①“而立”的漢典解釋:
[thirty years of age] 指年至三十,學有成就。後來用“而立”指人三十歲。
例:三十而立。~《論語·為政》
例:而立之年
②“而立”《國語辭典》解釋:
到三十歲而有所成就。語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後以而立為三十歲的代稱。如:「年屆而立之年,正是有所作為的時候。」
其實,“三十而立”中“而”正确的理解應該是:“詞綴,嵌在某些時間詞後面。”這應該就像“俄而”、“已而”之類。(《口技》:“俄~,百千人大呼。”《醉翁亭記》:“已~,夕陽在山,人影散亂。”)
大家不妨再看看《論語·為政篇》節選的這個選段: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這裡一口氣連用了六個“而”字,其用法都一樣。我們不可能說:三十叫“而立”,四十叫“而不惑”,五十叫“而知天命”……等等。
所以,“三十而立”,“而”是“而”,“立”是“立”,各有其用,而不能合以共指“三十歲”。“而”就應該是詞綴,其作用是,嵌在某些時間詞後面,表示時間。“立”是學有所成,可以有所作為,“獨立”、“獨擋一面”的意思。真正說來,“立”就指“三十歲”了。
如此以後,“三十”是立,四十是不感,五十是知天命了……
(圖片來自網絡)
(附:“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大意是說:
我從十五歲開始便立志要通過學習改變自己;到了三十歲的時候,已能自立自強,獨自營生;進入四十歲,已把人生很多道理弄明白了,對自己、對世事不再迷惑、糊塗;五十歲的時候,人這一輩子能幹些什麼,什麼不能幹,結果如何,都基本了解了,知道這一切都是自然命運的安排;六十歲時,便不再像年輕時候那樣隻喜歡聽好話,什麼樣的言語都聽得進去,且能正确對待,并不覺得逆耳;七十歲能随心所欲地處事而不違背社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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