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幾天和朋友聊天聊到保險,朋友說他覺得重疾險沒有什麼用,想聽聽我的看法。我聽了問朋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他說他一個親戚在某保險公司做代理人,給他做了一個計劃書,重疾險的保額是十萬。
也就是說如果罹患了癌症這樣的重大疾病,這份保險可以給他賠十萬。朋友說,十萬對于癌症患者來說,買進口藥都隻夠吃一兩個月,還要用它解決養護、康複費用,還得用來補充家庭生活的開銷,這不是杯水車薪嗎?
聽了以後,我知道問題出在了哪。這位代理人沒有考慮朋友的實際情況,而是給每個人都按照十萬保額推薦了産品的計劃書。而我這位朋友也因為對保險的了解有限,不知道重疾險的保額是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調整的。
于是我給這位朋友對他現階段的風險仔細進行了梳理,最後确認他現階段需要的重疾險保額為80萬。确認了這個保額後,他若有所思,說這個數字才讓他感覺到安心。
今天這篇文章,我也和大家分享一下如何計算适合自己實際情況的重疾險保額,大家也可以通過這個方法簡單測算一下自己現階段配置的重疾險保額是否充足,是否真正能解決我們的問題,拿走我們的擔憂。
二
确認自己需要多少保額的前提,是我們先要了解重疾險的功能是什麼,它是解決什麼問題的?
之前我也寫過一篇文章介紹重疾險的起源,重疾險的發明者巴納德醫生,看到了很多病人得了癌症、做了心髒手術的治療後,因為孩子還要上學,家人還指望着這一份收入過活,迫于經濟的壓力,哪怕身體已經十分虛弱,仍然要為了生計奔波勞碌,無法安心養病。
但我們知道,對于重大疾病的患者來說,養病和治病同樣重要。所以這些為了生計一刻也不敢停下的病人們,很難維持自己的身體狀态,很快就複發轉移,預後非常差。
看到了太多這樣案例的巴納德醫生于是聯合保險公司,合作開發了重疾險,以解決罹患重大疾病的病人的治療、養病費用。
重疾險是怎麼賠的呢?達到理賠條件後,一次性給付保額。重疾險中會有一個疾病列表,裡面列明了保障的疾病的定義以及理賠條件,達到理賠條件後會一次性給付保額。也就是說假設你買了100萬保額,那理賠時會一次性給付100萬,這筆錢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分配。
因為每個人的經濟情況不同,即使患病,所面臨的經濟困境也不同,所以每個人需要的保額也是不一樣的。給每個人推薦固定的保額,固定的産品,自然無法适合所有人。
三
那麼,重疾險的保額應該配置多少能夠解決問題呢?建議從兩個方面來考慮:
1)醫院治療外的治療基金;
2)五年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要的開支。
1)醫院外的治療基金
是指醫院以外的治療開銷,所以醫院無法開出發票,讓我們無法用醫保和商業醫療險覆蓋的費用。比如外購藥物、護理費、後續康複治療、中藥材、營養費、異地就醫交通住宿費等費用。對于這一部分,我建議一線城市生活的朋友至少預留50萬保額,二三線城市也至少預留30萬。
2)5年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要的開支
如果不幸得了重大疾病,我們的工作還能繼續進行嗎?收入還能維持在原來的水平嗎?這時候我們的日常生活怎麼辦?拖累家人照顧我們怎麼辦?房貸怎麼辦?孩子的教育怎麼辦?
如果耽誤了工作,患者以及照顧患者的家人,免不了收入會減少甚至中斷,所以在最緊張的治療期,預留五年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要的開支,是很有必要的。
為什麼建議是“五年”呢,因為在醫學上有“五年生存率”的說法。意思是癌症患者手術後五年,如果沒有複發、轉移,可以認為這位患者已經“臨床痊愈”。那我們至少要保證,這五年間,病人的心情能夠輕松愉悅,不用為生計發愁。畢竟保險除了解決錢的問題,還可以解決患者的心理問題。
據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的統計,癌症确診後十年的存活率,有商業保險的人要比僅有醫保的人高達14%。因為充足的保險金可以切實解決“糾結”的問題,不需要掂量錢是留着治病還是留給家裡人花的問題,讓病人至少不為财務問題發愁。
也可以解決“内疚感”的問題,治療的費用都可以通過保險來解決,不需要擔心因此而影響家人的生活品質。
這一部分需要的保額可以這樣估算:假如小A一個月要花費8000元,那按照5年的治療期和康複期來算,預留8000元/月*12月*5年=48萬,是比較充足的。如果是夫妻雙方一起配置重疾險,将家庭開支按照夫妻雙方收入占比來均攤,再繼續計算即可。
四
綜上,對于二線城市生活的小A來講,30萬醫院外治療基金加50萬的家庭開支補充,80萬重疾險的保額是比較充足的。
一份合理有效的保障方案必須包括兩個方面:1、保障齊全;2、保額充足。梳理家庭所面臨的風險,通過保險這個金融工具合理轉移我們的經濟風險,讓我們知道哪怕面臨困境,我們仍然有退路,我們可以安心去拼搏、去享受,這不就是保險的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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