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小冊子裡說:你早晨醒來第一個想到——自然而然地想到的那個人,應是你真正最愛的人,如果你不知自己所愛的人是誰,那就測試一下吧。他測試了,每一天張開眼想到的那個人還是艾玫,别人的妻子,他白天幾乎沒有思念過杜曉蕊。
杜曉蕊身材豐腴而健美,一旦穿上漂亮而時尚的短裙,走在街頭,一路的男人準看得眼饧骨軟。他和她見面那一天,她的微笑像一隻花骨朵兒,矜持而不開放,話說得少,幾乎不吃東西。這樣,他認為她至少不讨厭,他現在認同了《圍城》裡方鴻漸的觀點:“結婚并不需要很多愛情,隻要不互相讨厭就行了。”
他比杜曉蕊大12歲。他的哥們說,就憑這一點,應該娶她。他在心裡補充一點,她比艾玫長得漂亮。娶一個比另一個女人年輕漂亮的女人,是對另一個人女人的報複。興許艾玫不在乎,如果她心裡根本不在乎,那他們之間的愛情真的蕩然無存了——那是一種深深的悲哀。但他相信她在意,就跟他在意她嫁了一個英姿飒爽的軍官,而自己以頭撞牆一樣。
他開始和杜曉蕊約會,杜曉蕊的吻是濕漉漉的。先有性後有愛,還是先有愛後有性,這跟世間先有雞還是先有雞蛋一樣,他不願意去思考了,像杜曉蕊這樣惹人的女人,大概世上的男人看她第一眼,都會先起情欲,後生愛意。
那一個夜晚,送杜曉蕊回家之後,他躺在床上發愣。他和艾玫認識14年,相愛5年,由愛而敬,始終未破處子之身,這件事讓他的朋友取笑不停,而與杜曉蕊見面三回,便做完了所有的男女之事。世上有一些事是不可思議的。聽朋友說,艾玫結婚時不拍結婚照,不擺喜酒,不派喜糖,一切都秘而不宣地進行。他覺得真好笑,心想你們會不會不洞房呢?或者,洞房,緩期兩年執行?
他的婚禮十分隆重。他喝了酩酊大醉,睡到半夜醒來,發覺杜曉蕊就躺在自己身邊,高聳的胸脯均勻地起伏,長長的眼睫毛微微顫動,她仿在夢中,自己也仿在夢中。他側過臉去吻她,她突然張開眼睛,望着新房的天花闆,幽幽地說:“你今天喝了那麼多,不是因為高興,是因為傷心!”啊!他以為她很簡單,什麼都不知道,想不到她一直深藏不露,現在圖窮匕見。“以後不許你想到她……”她重新閉上眼睛,他又側過臉去吻她。
一年之後,杜曉蕊生了一個女兒,一個漂亮可愛的小天使。他一下子變得寬容和平和,一下子沖淡了心中的怨恨、妒忌。從此,他樂意過一種平淡而快樂的家庭生活:用他的大手牽着女兒的小手走路、看着女兒熟睡的小臉、給女兒講“白雪公主與七個小矮人”的故事、為女兒煮早餐、梳頭和綁鞋帶……
當他的女兒上幼兒園時,有一天,他帶女兒去書店買兒童讀物,再一次偶遇艾玫。他有點愣,隻會說:“那個……那個……”她倒很大方,把他的女兒抱起來,問長問短,諸如你叫什麼名字?幾歲了?認識幾個字了?還送給她很多圖書。分别的時候,他們并沒有留下聯系電話,其實要找到對方很容易,隻是,他覺得沒必要。他的朋友說,艾玫夫婦不育,隻養了兩條狗。
又過了幾年。他發覺,他真的很久沒有想過艾玫了,有,也是一閃而過,現在一年裡想她的時間,加起來也抵不上以前的一天。有人說“愛就是一生一世,不愛就是老死不相往來。”他認同後半句。愛,不一定天荒地老,不愛,倒可以做到不聞不問,形同路人,在歲月的長河裡,在各自柴米油鹽的生活中,互相淡忘。到那個時候,情人便變成了一條闌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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