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的一天,我乘電梯時,一位大姐問我有對象嗎。我如實回答“沒有”。“那大姐給你物色個吧?”“好啊,那就拜托大姐了。”本以為隻是個玩笑,誰知,幾天之後那個大姐打來電話,讓我到大明湖見面。
那年,我已經近30歲了。見面對我來說都有些麻木了,但父母催得緊,不見也不行啊!就是應付也得去。
野蠻的妻子把我逼成同性戀。大家說我該怎麼辦?。大家說與她“相親”是非常偶然的。
見了面,她沖我一笑:“咦!我們好像在哪兒見過?”頓時,我心裡暖融融的,有種親近的感覺。在我所見的女人中,我還是第一次碰到這種開場白的。
她理科比較好,就給我講一些生活中常見的物理現象。我文科比較好,就給她談詩論畫,講故事。我們談了近一年的戀愛,基本是在“學習”中度過的,很少有沖動、有激情。
我向她求婚了。她說:“我不會做飯。”我幾乎沒有考慮就脫口而出:“我來做。”沒想到,這出于本能的一句話,竟為我以後的生活種下苦果。這是後話。
旅行結婚的路上,我們生活上的種種不一緻和彼此的不适應就表現出來了。由于生活習慣的差異和對事物的認識不同,我們開始小打小鬧。
最讓我失望的是,她非常不會體貼人。爬黃山時,我提着一個大西瓜,她不趕快吃了,而是爬幾層吃幾口,就這麼一個大西瓜,她從山底吃到山頂!
她的潔癖,讓我不堪忍受
過起日子來,我又發現了她的另一個讓我不能忍受的行為,那就是潔癖。
她“幹淨”的程度讓人不能忍受,她每天都把床單被褥抖一遍,然後再鋪得特别平整。中午我也不能在床上睡午覺。因為如果睡了,就會破壞床的整潔,她會很不高興地不停地抖動床單。看着她抗議性地做這一切,我甯可在沙發上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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