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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舉制度及等級

教育 更新时间:2024-12-13 23:02:53

古代科舉制度及等級(古代科舉考試制度詳解)1

科舉指曆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從隋代至明清,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考試内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以朱熹《四書集注》為準。科舉考試從隋代至清朝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前後經曆一千三百多年。下面我們分科考等級; 科考内容; 科考地點,時間科考閱卷 三部分講述古代科舉考試制度。

一,科考等級:縣試、院試鄉試會試 殿試

【縣試】由考生所在縣的縣官主持,考期多在每年的陰曆二月。通過縣試的考生獲得參加府試的資格,統稱為童生。

【院試】由知府主持,考期多在每年的陰曆四月。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明朝的秀才就是考上縣學或府學的童生,即庠生。所以秀才也是庠生的别稱。考取秀才以後就有了一定特權,包括可以站着和縣知說話、免于差傜、不予上刑等。秀才又分三等:廪生增生附生,廪生是指秀才經過歲考和科考兩試成績優秀者。其中廪生政府每月給廪食(吃公糧),即廪膳生員,其中廪生有名額限定。并有資格被選為貢生。增生是指歲考和科考兩試成績僅次于廪生者。政府不給廪食(相當于現在公務員體系編制外的臨時工)。這部分主要由于讀書人較多,要求進學的較多,而廪生名額有限,因此又擴廣了一定名額的生員(類似現在的擴招生),該部分生員為了區别于廪生,顧叫增廣生員,即增生。附生由于後來讀書人一增再增,又于額外增取,附于諸生之末,稱為附學生員,即附生。由于廪生和增生都有固定的名額,而附生沒有數額的限制,所以後來凡是初入儒學的生員,統統稱為附生。再從附生中經過考試補充廪生與增生。院試第一名,叫案首。

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三級:(1)鄉試,(2)會試,(3)殿試。

(1)【鄉試】明清兩代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經過鄉試(省考),被考取的秀才。即有資格參加在子、卯、午、酉這四個年中的八月舉行鄉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闱(闱,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副榜稱貢生。鄉試中試的舉人,第一名成解(jiè )元,第二名叫亞元,第三名至第五名稱經魁,第六名叫亞魁,第七名以下,均稱文魁。鄉試考中了以後就稱為舉人,舉人實際上是候補官員,有資格做官了。倘若哪位縣級官員退休,病故,丁憂或被朝廷查辦罷官時,舉人就有機會補缺做官。(2)【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闱。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有了貢士資格,才能參加最後一關考試殿試。(3)【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别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并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号,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幹名,賜“進士出身”的稱号;三甲若幹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胪,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科舉名詞解釋:【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登科”是及第的别稱,也就是考中進士。【進士】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讀書畢竟中進士是個了局。”貢士參加殿試錄為三甲都叫進士。據統計,在我國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史上,考中進士的總數至少是98749人。古代許多著名作家都是進士出身,如唐代的賀知章、王勃、宋之問、王昌齡、王維、岑參、韓愈、劉禹錫、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範仲淹、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蘇轼等。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狀元】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為科名中最高榮譽。曆史上獲狀元稱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參加殿試被錄取的大約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王維,宋代文天祥都是經殿試而被賜狀元稱号的。【會元】舉人參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餘考中的稱貢士。【解元】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其餘考中的稱舉人。【連中三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曆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歐陽修《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咨”,陳堯咨與其兄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鼎甲】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稱鼎元。【貢士】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舉人】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  

【生員】即秀才,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

二,科考内容,科考地點和時間(類似現在的考試大綱):

科舉考試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測試的内容是經義,《詩》《書》《禮》《易》《春秋》,五經裡選擇一定的題目來進行寫作。題目和寫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個段落,每個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後來又叫八股。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它關系到一個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舉考試中進士升官。所以在小說中說:“當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須講漢唐。”“漢”是指漢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詩,漢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詩歌也好,都不如當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當時的人們都一門心思地撲在八股文上,隻有八股文章才能敲開科舉考試的大門。

科舉考試地點:貢院。

在科舉制度剛剛産生的隋朝和唐朝初期,科舉并沒有專用的考場,一般是借用吏部辦公區舉行考試。唐玄宗開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科舉考試由吏部改為禮部主持,“始置貢院”,作為考試專門機構。但此時的貢院仍然借用禮部或尚書省等機關辦公區,考試時臨時搭設考場,考完恢複原狀。

大緻在北宋中期以後,官府才開始修建專門的建築作為貢院考場。貢院内部設置成排的相互隔開、相對獨立的小房間,即号舍,考生在号舍參加考試。根據考生人數多少,各地貢院号舍少則數十間,多則三五百間、上千間,清代北京順天府貢院甚至有号舍10420間,江南貢院更是達到20644間。和現在的考試一般使用學校教室作為考場不同,古代科舉考試有專門的考試場所,即貢院。貢院是唐代出現的一個科舉專用名詞,又稱貢士院、貢闱、貢場。因唐代的禮部貢院周圍插滿了荊棘,防止考生翻越,故貢院又有“棘闱”之名。号舍充分體現了科舉考試的公平,因為考生不論高低貴賤,不論家庭經濟狀況如何都可參加科舉,科考不僅是考核成績,也是考核考生的人品.。江南貢院是鄉試與會試級别的考試,是中國曆史上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科舉考場.。京師及各省會城市設立貢院。各地貢院嚴整劃一,壁壘森嚴,成為科舉制度的具體象征。明朝全國有十五座貢院,即順天、江南、浙江、江西、湖廣、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四川、河南、山西、陝西、山東等貢院。清雍正元年(1723年),湖南、湖北兩湖分闱,光緒元年(1875年)甘肅貢院建立之後,全國共計十七座貢院,其中,順天、江南、河南和廣東四座貢院被稱為“天下四大貢院”。各地分貢院的設立大大降低考生的成本,也迅速擴大了考生地域,使得離京城遙遠的偏遠省份貧寒學子也有機會通過參加科考改變命運。

江南貢院,又稱南京貢院、建康貢院。位于江蘇南京城南秦淮河邊,毗鄰夫子廟,曾經占地約三十萬平方米。始建于南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明清鼎盛時期,是中國曆史上最大的科舉考場,同時可容納20644名考生參加考試, 也是現今保存最完整的貢院。

科舉考試時間:

科舉制要考九天六夜因為鄉試的三場考試,每一場都曆經3天,這期間,考生的吃喝拉撒全都在一個高6尺,深4尺,寬3尺的号舍裡。每年的農曆八月,正值南京“秋老虎”季節,蚊蟲張狂肆虐,氣候悶熱異常。清代鄉試共9天6夜 考生吃喝拉撒全在号舍。因為鄉試的三場考試,每一場都曆經3天,這期間,考生的吃喝拉撒全都在一個高6尺,深4尺,寬3尺的号舍裡。每年的農曆八月,正值南京“秋老虎”季節,蚊蟲張狂肆虐,氣候悶熱異常。此時,放置于号巷尾部的糞桶,經暑氣一蒸,臭味彌漫,令人窒息。因此坐在這個糞桶附近的考生就非常倒黴。因此,搶号就成了考生的頭等大事,考生搶号的方法是:陪送考生的家屬先将竹制的空考籃放置于貢院大門外,等到龍門一開,立刻快步趕入院内,将考籃放在号舍案頭,此号也就占為己有,而無考籃的考生就不能搶占, 據說曾經有位才華橫溢的考生就因為坐在巷尾的“糞号”而受到影響,被熏得頭暈眼花,無法考試。三場過後,不但沒有考中,還生了一場大病,差點丢了性命。真可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這是寒窗十年甚至數十年學子們走向飛黃騰達的最後考驗,無論家庭出身。

三,科考閱卷:

與現代一樣,古代考試結束後最重要的程序,當然也是閱卷工作。而且古代閱卷程序比現代繁多。為防止作弊,保證公平,古代科舉有一套嚴格的程序規定。

一字知命。隋唐時期,科舉處在起步階段,閱卷還沒有形成系統的制度,批卷方式也比較簡單。在批閱試卷時,考官隻需要在回答正确的卷子上,大大地寫一個“通”字;在回答錯誤或沒有回答的卷子上,批一個“不”字,考生的命運就在那一刻被定格了。由于程序簡單,把關不嚴,這就給考生的錄取之路,提供了“便利”。當時,士人能否中舉,和卷面成績關系不大,主要取決于社會聲望和人際關系。因此,考場外成了考生發揮“餘力”的關鍵。在開考之前,很多考生帶着自己的大作,特意登門拜訪那些知名權貴,希望獲得大人物的推薦,進而順利通關。于是,這種“行卷”之風盛行一時。可見,閱卷有着明顯的局限性。

糊名封裝。宋朝之後,科舉取士盛極一時。随着名額的擴大,科舉地位的提高,科場舞弊現象也應運而生。考官在閱卷時的作弊,給科舉之風帶來了消極影響,也阻礙了國家選拔優秀人才之路。為了改變科場風氣,使科舉制度更加完善,政府建立了一套相當嚴密的閱卷程序。據《宋史·選舉》載,宋太宗淳化年間,為“革考官窩私之弊”,采用監丞陳靖的建議,推行“糊名考校”法。監考人員收卷後,首先将卷子交給彌封官,把考卷上考生的姓名、籍貫等個人信息,全部折疊起來,用空白紙覆蓋彌封後,加蓋騎縫章。這是第一道程序叫“糊名”,類似于現代高考的裝訂密封,閱卷人員根本不知道自己看的是誰的試卷。

專人謄錄。不過,在官場腐敗的情況下,即便考卷彌封,還是有一些不法考官膽大妄為,憑借辨認考生字迹作弊。于是,在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宋真宗趙恒下令設謄錄院。由書吏謄抄科考試卷,俗稱“謄錄官”。考官憑借謄抄副本評卷。此種作法,就是“易書”。把考試封卷推向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為了防止謄錄手作怪,規定謄錄手不得攜帶墨筆,謄錄所用的紙張數、墨水顔色均要一緻,統一使用朱砂紅筆謄錄試卷。考生的原始試卷因用黑墨書寫,所以稱為“墨卷”;而謄錄後的卷子,都是用紅筆寫的,故稱為“朱卷”。如有違反規定代人改竄者,查出後必定嚴懲。所以現在流傳下來的科考試卷都不是考生本人的筆迹,而是古代抄寫員,即”謄錄官”的書法。

層層批閱。在謄寫完畢後,還要對讀。所謂“對讀”,即今天所說的校對。由對讀官将墨卷、朱卷一起交給各位對讀生校對,看謄錄是否有誤。校對完畢無誤後,對讀官要在試卷上蓋章。然後才進入真正的閱卷程序。試卷先由内收掌分送各閱卷人員進行評閱。試卷分送,是在主考官、同考官的監督之下抽簽分配的,所以閱卷人員也不知道自己改的是哪位考生的卷子。閱卷人員将初閱後中意的卷子,推薦給同考官,這類試卷叫“薦卷”。同考官即副主考,會在他中意的試卷上批一個“取”字。批了“取”字的卷子再送給主考官,如果主考官也中意,則會在試卷上批一個“中”字。考生的命運就此被最終決定。

複核查卷。盡管如此閱卷程序繁瑣,但考官的主觀因素也會在批閱過程中對考生成績有着一定作用。潛在的黑幕,不僅影響了考生的成績,還有一些許多落榜生被不負責任或渎職的閱卷人員誤了前程。因此,一些責任心強的考官會抽查未考中的“落卷”,主考官也有權力調閱副主考官未“取”的薦卷進行複核。此外,還有一條比較人性化的規定——允許落榜生查卷(相當于現在高考分數複查申請),這也是監督閱卷人員的一種好辦法。如果把優秀的卷子評差了,考生一旦上訪,麻煩就大了,責任人是要被朝廷治罪的。古代閱卷程序複雜,而且責任到人,并有專人監督。因此,每份朱卷上至少有6個各環節負責人的簽印。謄錄手、對讀生的姓名、籍貫也要留下來,标注在墨卷的末尾,以備查驗。

由此看來,古代科舉選才的複雜程度不亞于現在的高考錄取。

【此段來源:國學時代微信公衆号】

科舉考試八股文的利與弊:

好處是:開放考試,吸收了不少寒士進入政權,有益于擴大和鞏固封建統治的政治基礎,改變了封建社會前期豪門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廣大庶族地主通過科舉入仕做官,給封建政權注入了生機與活力;選拔官吏從此有了文化知識水平的客觀依據,有利于形成高素質的文官隊伍;讀書一考試—做官三者聯系,把權、位與學識結合起來,營造了中華民族尊師重教的傳統和刻苦勤奮讀書的氛圍;促進了文學的繁榮,如唐以詩賦取士,促進了唐詩繁榮。弊在于:明清實行八股取士,從内容到形式嚴重束縛應考者,使許多知識分子不講求實際學問,束縛了知識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帶來的脫離實際的學風,對學術文化的發展産生了極為消極的影響;清末科舉制度嚴重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是導緻近代中國自然科學落後的重要原因之一;科舉制度不利于知識創新,更不利于創新人才的培養。

********本篇内容皆通過于網絡搜羅整理,畢竟現代人沒有經過古代科舉考試,都是根據一些流傳下來的零星記載或清末文人口口相傳彙編而成,故各有各的說法或解釋,不必句句較勁,字字争辯。此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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