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男一女,迎面走過來,一半以上的可能性是:各走各的,兩不相視。除非,這男人特别帥,或是這女人格外的美,否則很難黏住彼此的目光。
兩個女人,走對面,九成九的可能性則是:甲女的眼光從頭到腳掃過乙女,乙女的眼光亦從頭到腳掃過甲女,甚至走過了眼睛的餘光範圍,還要回頭補上兩眼。
當然,如此盯着人家看,不代表對面這個女人有多美,隻不過,女人永遠不會把視線從同性身上的服裝鞋帽中撤離回來!
曾有女人訴苦:“我最讨厭跟女客戶打交道了!跟男客戶談生意都是順順當當的,可一到了女客戶那裡,她們常常會提一些莫名其妙的要求為難我,我把條件放寬到底線依舊讨不到她們的好!這些女人,是不是更年期提前啊。”
掃了一眼她身上的名牌衣裝,我啞然一笑。
人際場上,人人都明白一個道理:衣服,也是一種身份的象征,衣着體面的人比衣着寒酸的人更有分量。
這是個道理,但不是百分之百的真理。
體面,也要有分寸。太過錦衣華服,是女人的一種示威:瞧瞧吧,我比你強百倍!
即便你的臉上挂着笑,但對方眼裡似乎隻看到了你心裡面的冷笑。
明白嗎?女人與女人見面,如果想讨到對方的好感,不要穿得太時尚,畢竟,女人眼裡就是一個“比”字,你的貴氣首先是一種咄咄的氣勢,你向她挑釁,她如何還能平心以對。
異性間,女人永遠不希望對方比自己弱;同性之間,女人永遠不希望對方比自己強!
都是這樣的:男人要想俘獲女人的心,一定不能穿得比她差。女人要想捕獲女人的心,至少不能穿得比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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