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一直是個熱門話題,那麼為什麼要同居?什麼時候同居最合适呢?
首先他的牙刷出現在你的浴室裡,你還沒習慣之前他的滿是破洞的牛仔褲,校園時代穿的丁恤以及耐克鞋已經占領了你的衣櫥。你對自己說“不管怎樣,重要的是我們現在住在一起也許我們應該結婚。”其實有這種想法不止你一個人。1996年美國未婚同居的男女數由1970年的52.3萬對飛速地升至400萬對。但住在一起并不意味着生活就愉快。1995年表明同居後結婚的夫婦比結婚後才住在一起的夫婦的離婚率多5成。難道未婚同居一定意味着日後的分手嗎?下面是兩位有親自體驗的女性的建議:一位贊成未婚同居,一位反對。她們的意見也許會對你有所啟發。
理想的丈夫
不試車就買一輛新車是不可能的,找男人也是一個道理。同居前我和他約會了3年,但自從去年我們住在一起後我對他的了解比以前3年加在一起的還要多。住在一起就好比一場碰撞大測試。扪心自問,難道你真想等到婚後才知道他會對廚房角落裡有一點餃子餡而勃然大怒嗎?他知道你對某個樂隊有一種病态狂熱嗎?相信我吧,如果你想和他分享一切的話一切都成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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