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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戀已婚 苦纏17年決定放手

知識 更新时间:2024-12-27 16:13:08

  9月的一天,接到一位女士打來的電話,她哭訴了17年來的情感經曆。

  我今年37歲,現在孤身一人。我永遠忘不了曾經遇到的那個男人,在我心目中,他是那麼完美無缺,今生或許再也碰不到這樣的人了。

  21歲那年,我外出打工,在異鄉遇到了有家室的他。他對我關懷備至,每次出差回來,哪怕再辛苦,都要先來看我,并帶來我喜歡的禮物,給我無限的驚喜。遇到我生日,無論工作多麼繁忙,他都要趕來為我祝福。生活上更是對我體貼入微,我的一個眼神,一個不經意的動作他都能心領神會。身在異鄉,我品嘗着初戀的甜蜜,以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就是我可以托付終身的伴侶。我全然不顧他已有妻兒,偷偷摸摸跟他卿卿我我地生活了6年。

  我26歲那年,他的一位好朋友勸我離開他。理由是他有家室,又是國家工作人員,不可能為我離婚、辭職。我處于極度的痛苦中,在我的去留問題上,他一直不表态,讓人琢磨不透。為了他的前途,為了表達我對他無私的愛,我毅然回到了家鄉金華。

  離開了他,彼此如膠似漆的場景時常浮現在眼前,對他的思念有增無減,我經常通過電話吐露對他的相思之情,并不願意與其他男人交往。三年後,眼見自己年齡不小了,他仍舊沒有給我任何承諾,在家人的催促下,我匆忙成了家。結婚後,我處處拿丈夫跟他比,覺得丈夫不善解人意,跟他差距太大。生下兒子滿月後,我就和丈夫分居了,孩子4歲時,我結束了這段不幸福的婚姻,兒子由前夫撫養。

  離異後,我試圖重新交男朋友,可是接觸過程中,他就像一個模具,那些跟我談戀愛的對象我都要放進去套一下,怎麼會有合适的呢?結果都以分手告終。我漸漸地對其他男人産生了抗拒的心理,誰也難以走進我的内心。

  分開10多年,我依然對他牽腸挂肚,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令我回味無窮。我告訴他自己的近況,要求與他相會,卻遭到拒絕。給他打電話,有時他也不願接聽。

  我開個小店,當經濟上遇到困難時,就情不自禁地向他求援,他還是能慷慨解囊。無論自己的境況怎樣落魄,我對他沒有絲毫怨恨,隻有無盡的愛,我期待回到從前。

  人生苦短的道理我也懂,自己最美好的時光都在等待中度過,有時也覺得莫名其妙,可我對他的愛無法控制。17年過去了,我的愛沒變。不知他現在是否還一如既往地惦記我,已經37歲的我還值得他愛嗎?我很迷茫。

  人與人第一次交往中給人留下的印象,在對方的頭腦中形成并占據着主導地位,這叫“首因效應”。

  初戀是美好難忘的,他給你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但由于你選擇的對象是别人的丈夫,你現在的結局也不足為奇了。情人之間短暫的相聚可以帶來無限的激情和刺激,這種感覺有時是夫妻之間難以體會到的。你結婚後時常想象重溫舊夢,自然不會對丈夫滿意,感受不到婚姻的幸福。

  他在你心目中是完美男人,這隻是“光環效應”。而實際上,如果他成為你的丈夫,可能也會令你失望。首先,他不能算一個完美丈夫,他背叛了妻子,作為女人你肯定不能接受這樣的丈夫。其次,結婚後你們之間不可能永遠激情蕩漾。朝夕相處,當雙方的真實面貌呈現出來,他不可能再事事遷就你。在生活瑣事的困擾下,你們也會産生摩擦,平平淡淡是大多數家庭的生活寫照。

  你最美妙的青春和他一起度過,他卻沒有給你承諾。遊走于兩個女人之間,既可以享受和你在一起的溫馨、刺激,又擁有穩定安全的家庭避風港,當他厭倦這種生活或感到你對他的家庭、事業構成威脅時,你的離去或許正中他下懷。

  愛的方式有多種,當年為了表達無私的愛,你果斷地離開了他;今天如果你依然愛他,也許及時放手,不強人所難,又是一種愛的表達。一段美好的記憶值得珍藏,但切忌把原本幸福的回憶,轉變成痛苦的自我折磨。假如21歲時愛他是由于天真無邪,那麼,曆經磨難已經37歲的你,還有理由繼續固執下去嗎?你該蘇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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