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第二次來我家住之後,我就非常反對我婆婆再來,但是多次反對無效。我老公最後攤牌說,我婆婆跟其他兩個兒媳婦都處不好,沒辦法才來的我家,不能趕她走的!
先說下我和老公的事,我們是大學同學,畢業工作到結婚到自己奮鬥買房買車,全部是自己,而且真的是一半一半。
我們最困難的時候是寶寶生下來3個月,老公當時工資低,我回媽媽家生寶寶。為了養家吧,寶寶7個月我就回原來公司上了班。小孩子就放在我媽媽家裡帶。
媽媽住在蘇南經濟發達的城市裡,家裡有250多平方的兩層樓,上下裝修得都很漂亮。我婆婆家在皖北農村,就是那種一冬天隻洗一次澡的地方,衛生條件差。而且婆婆家裡有很多小孩,大伯家的,小叔子家的,根本沒精力來照顧7個月大的寶寶。
我一直以為老公家在農村和我完全不搭界,老公家兄弟三個,他哥哥在老家,他弟弟在鎮上開藥店,很有錢。我們離得最遠,也就是負擔點生活費,每年回去看看。一切相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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