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一個看似污穢與罪惡的名詞。在香港,這個群體正努力把自己變成“貢獻者”,為性工作者創造更多的、平等的生存空間。這會不會隻是個美麗的借口?讓我們帶着懷疑走進這家俱樂部吧。
南都周刊特約記者·莫忘初
“我付錢買食物、買衣服、租住處,那為什麼性就不用花錢?”
2009年春天,長期關注性工作者的香港NGO組織紫藤,出版了《好客之道—十一位“恩客”的真情剖白》一書,台灣中央大學性别研究室何春在第一頁的序文中,開門見山地引述《做個嫖客》一書中的觀點,點出了“陰影中的人客”—“嫖客”,也是需要被關注的群體。
“從23歲第一次性經驗,到今天33歲,林先生從未跟姐姐仔(性工作者)以外的女子做愛,也從未拍拖”、“我開始定下目标—即使我未滿足到,也要先滿足姐姐仔。如果雙方都享受,那就最美妙”。《好客之道》出版之後,一個月内再版熱賣,引來衆人側目,盡管有媒體不斷報道其負面新聞,但書籍依舊賣得火熱。
從國内來香港的性工作者
在香港,“嫖客”這個群體正努力把自己變成“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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