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女士和丈夫在婚前拍下一組裸體婚紗照,并刻錄成光盤。後來,因感情不和,她想離婚。在兩人分居後,丈夫将她的裸體婚紗照傳至網上,要挾她不準離婚。近日,于女士撥打本報維權熱線,咨詢相關法律問題,公益律師家德給予了解答。
我今年28歲,在濟南一家化妝品公司做文員。2006年夏天,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比我大一歲的王皓,他很浪漫,又會疼人,很快我們便确立了戀愛關系。
因為我長相出衆,即使有了男友,身邊也不乏追求者,這便成了王皓的心病,他看我看得特别緊,我們經常為此吵架。磕磕碰碰中,時間轉瞬即逝。去年年初,我們還是商量着結婚。沒想到,為了防止我變心,他竟在進行着一個陰謀。
2009年6月,我們準備拍婚紗照。王皓突然跟我說,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流行拍裸體婚紗照,既個性又時尚,也能證明我對他的愛。起初,我有些顧慮,但經不住他軟磨硬泡,我還是同意了。總共拍了100多張照片,有個人照也有合照,全部刻錄成光盤,因為涉及隐私,我們倆都秘密保管。事後我才知道,那時他就想以此作為要挾我的砝碼。
兩個月後,我們在濟南熱熱鬧鬧地舉辦了婚禮。蜜月之中,我們時常關起門來,将刻錄着裸體婚紗照的光盤放入電腦,悄悄地欣賞着。看着一張張暴露無遺的藝術彩照,我面紅耳赤,但又覺得很好玩。可蜜月一過,我們之間的矛盾又顯露出來。
今年年初的一個晚上,我正在家跟大學閨密發短信聊天,王皓下班看見後又開始懷疑起來,我解釋了一遍,看他沒有說什麼,便去洗澡了。我從浴室裡出來,王皓竟拿着我的手機查看短信和通話記錄,并撥打閨密的手機以核實。我氣得和他大吵了一架。此後,王皓變得更加敏感多疑,甚至跟蹤我上下班,隻要發現我和男同事說句話,他便回家跟我鬧,甚至對我大打出手。
我是獨生女,父母都沒有戳我一個手指頭,我提出離婚,但王皓不同意。我隻好搬回娘家。可以說,我們倆鬧到了恩斷義絕的地步。
前幾天,王皓打來電話說,他已經将我的一張裸體婚紗照傳到網上。要是我仍堅持離婚,他會繼續在網上公布我的婚紗照,讓我名聲掃地。
我聽了一驚,央求他不要這樣做。我想要回光盤,但王皓說什麼也不給。盡管驚恐萬分,我卻對他說:“我如果向你妥協,繼續和你生活在一起,說不定哪天就會被你活活打死!是名聲重要,還是性命重要?這婚離定了!”
我雖然說了狠話,但仍擔心會再次激怒他,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該怎麼做。王皓的行為已經影響到我的正常生活,要是起訴至法院,我能告他什麼罪名呢?裸體婚紗照屬于夫妻共同财産嗎?離婚後,我能全部要回這些照片嗎?要是對方拒不交出,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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