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N年,戀愛結婚一個月
他最初是我朋友的朋友,是在很多年以前的新年聚會上認識的,因為他做IT,于是我戲稱其為“IT精英”。而我當時是一家房地産公司的售樓部經理,他也戲稱我為“白骨精”(白領、骨幹、精英),他說話挺逗,女朋友是太原的空姐,當時,我對他的了解僅限于此。我們互打手機以保留号碼,記得朋友介紹他的時候,把他的名字“白淳”說得像“白癡”,所以,我當時很惡作劇地把他按照“白癡”存在了手機裡,并曾為自己有創意而暗喜了半天。這之後,我們的聯系不過是在年節的時候互相問聲好,偶爾混在朋友堆裡混個臉熟。
一日手機狂響,“白癡”兩個字跳來跳去。接通後,他問我有沒有空,可不可以兩人一起去“喝兩杯”?遭遇過若幹不靠譜的都市男中、青年後,我當時正處于休戰在家的狀态。在漪汾街的一個酒吧裡,他告訴我他和前女友分手已經一年多了。順理成章我們成了情侶,愉快地相處了一個月後,他開始在百忙中抽出時間不停地遊說我和媽媽,希望定下婚事。
年屆三十的我,在媽媽眼裡已經失去了大半的資本,有人肯娶,在媽媽看來已經是燒了高香了,更何況人家還是個能力很強的“IT精英”。所以,在媽媽那邊基本是沒有遇到任何阻礙就同意了。經過短暫的内心掙紮,在收到一大捧的玫瑰和大鑽戒後,我也同意了。
2005年9月11日(事後,朋友調侃起來,我們才恍悟領結婚證的日子原來是美國的災難日“9·11”),我們一早趕到婚姻登記處,當一切搞定從婚姻登記處走出來的時候,他緊緊摟了我一下,說終于把一個“好東西”騙到手了。他對着太陽大喊了兩聲:“我有老婆了!”“我有老婆了!”他這麼一喊,我很自然地捶着他的胸:“老公,這個婚怎麼結得沒有感覺啊。”我本來以為叫他老公是件很困難的事情呢。
他拉着我的手一路小跑到附近的“美特好”超市,買了一大袋糖果說:“把這些發給你的同事和朋友,你就有感覺了。”晚上他找來很多的大信封,跟我一起把那些糖分裝在裡邊,他還時不時拍拍我的腦袋以示鼓勵。
第二天,我把它們分發了,回家後趴在他耳邊:“老公,我還是沒感覺。”他把我扒拉到一邊:“時間不是緊迫嗎?等到12月份新房子裝修好了,再忙活結婚儀式和外出旅行好不好。”“好呀你,敢推我,還沒怎麼着倒嫌我煩了?”我雙手叉腰,做“悍婦”狀,一個枕頭飛到了我的臉上,我不甘示弱,拳腳相加,兩個人終于扭成一團,我們婚後的第一次“戰役”打響了。
“閃婚”容易,“磨合”難
我以為他骨子裡是個很浪漫的人,沒想到,有一天,得意忘形之下他對我說,當時聯絡我的初衷就是為了結婚而結婚,因為他覺得在認識的女人中我跟他最有“夫妻相”,而且覺得我各方面最合适做老婆。但是相處下來才發現我歇斯底裡的時候是多麼讓人心驚肉跳。
話雖不中聽,可我想了想,他說得似乎也沒錯。
有一回,因為一點小事,我們在車裡發生了口角,一怒之下我突然開門下了車,跑到路邊打了輛出租一路狂奔,親眼看到他在後邊狂追,幾次危險地超車,心裡有點後悔,可嘴裡卻嘟囔着活該。後來,他還是跟丢了。那晚,因為着急,他忘了鎖車門,結果丢了包和手提電腦。還好,因為不停地打我手機,他的手機一直攥在手裡,總算幸免于難,一切平息後,他說我颠覆了他對“老婆”兩個字的理解。
一日從婆婆那裡探得他很怕老鼠,我如獲至寶。飛奔回家用他的筆記本上網,下載了個胖胖的大灰鼠做桌面,心想叫你不讓着點我,這回我要你好看。然後,我忙着去做晚飯把這件事忘了。晚上一個渾厚而高亢的男高音把我吓了一跳,剛站了起來,老公推門進來,大喊:“你以後能不能少做點這種害人的事情。”沒想到他真的這麼怕那玩意兒,我用很無辜的表情楚楚可憐地望着他,最終他歎着氣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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