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五千年:來自四鄰八坊、涵蓋上下五千年的奇談史趣及文化話題
中華民族曆來都不拒絕各類祥瑞征兆,這就好比人人都不會排斥恭維話語。當人們向長輩恭祝他“壽比南山”、當大臣們向皇上恭賀“歲歲祥瑞”,盡管大家都心知“壽比南山、歲歲祥瑞”是不可能的,不過幾千年來,我們對此一直都是笑臉相迎,因為這裡面有着國史和民俗的因素!
曆代《會要》記錄:國史中的“祥瑞民俗”大全
民俗多來自國俗、國俗又被記錄于國史當中,因此民間的祥瑞文化一直與曆代“祥瑞”國史息息相關;今日看來,各種祥瑞記錄中的龍呀鳳呀還有麒麟等都是不存在的,那麼這些祥瑞在以往的國史中又是怎樣的狀況呢?
真相就讓人大跌眼鏡了,因為曆代國史中不但多以“會要”的方式詳細記錄了各種祥瑞現象和事物,其中的所有描述還都顯得“煞有其事”、頗為嚴肅。
以西漢為例,《高祖本紀》中就詳細描述了劉邦“拔劍斬蛇,蛇分為兩,道開”的故事,将“赤帝子”的祥瑞傳聞變成了“真實曆史”。
不僅如此,《西漢會要》中還多次記錄了和各帝王有關的祥瑞現象,比如“文帝十五年,黃龍見于成紀”、“武帝元狩元年獲白麟(白色的麒麟),作白麟之歌“……如此種種不勝枚舉,無非都出于對帝王歌功頌德的用途。
我們都知道,世上哪來的龍與麒麟?不過,既然國史都這麼寫了,那就暫且當它“實有其事”吧,畢竟《會要》裡記錄的都是國家制度、曆史地理和風俗民情,起碼的嚴肅性還是有吧?
古代天子都自尊為龍,有龍嘛,當然還得有鳳。于是又有記錄說“(太始)四年,鳳凰集北海安邱淳于”、“鳳凰集魯郡,群鳥從之”。
在這些國史記錄當中,龍與鳳凰顯然都成了“事實的存在”,古代沒有照片和視頻,在信與不信之間,大家覺得皇帝們會如何選擇呢?正如人們的恭維話一般,即便皇帝們不相信,但也不會刻意去駁斥真僞了。
除《西漢會要》之外,《唐會要》、《新唐書》等也記錄着大量類似漢朝的各種祥瑞——前朝都有的祥瑞,本朝豈能沒有?于是,“(貞觀)二十年十一月,汾州上言:青龍白龍見,白龍吐物。初在空中,有光如火”,“(龍朔)三年,含元殿前麟趾見......改元麟德”、“上元三年,宛邱縣鳳凰集。衆鳥數萬。前後翔從......遂改元儀鳳“。
從龍朔到麟德到儀鳳,唐高宗的頻頻改元其實都是對當時各種政治事件的一種掩飾,意思大約就相當于“從今天起,我要開始如何如何”之類。
漢唐的國史中都如此重視龍與鳳,“龍鳳呈祥”自然就成了民間喜聞樂見的祥瑞,雖然大家都沒見過真正的龍與鳳,不過這并不妨礙此民俗一直延續至今。
由于認知局限,“祥瑞”始終因循禮制而經久不衰皇帝們雖都不拒絕這些“祥瑞”,不過象唐太宗李世民這樣的皇帝心裡就很清楚這是咋回事。
依照唐初時的律例,“大瑞者,即随表奏,其表惟言瑞物色目,及出處,不得苟陳虛飾”。貞觀二年時,唐太宗面對大堆祥瑞奏表厭倦不堪,于是對大臣們說:“大家都如此積極去準備奏報符瑞的方表,朕也确實看不過來,安危在于人事、吉兇系于政術,如果主上不明,百姓緻惡,再多的符瑞又有何意義?所以呢,今後的麟鳳龜龍之類大瑞可照舊上奏,其他的不得苟陳虛詞、直接送去備案就是!”
唐太宗的意思其實是說,大家既然如此熱衷祥瑞奏表,盡管奏就是,反正看不看在我(但也不能拒絕,畢竟人家是在為大唐說恭維話,而且大瑞對一個王朝也很重要)!
如此一來,各地紛紛湧進朝廷的祥瑞奏表自然就無法一一查驗真僞,多數都直接送去備案了;備案後呢,自然就是寫入國史,所以後人在《會要》中看到各類匪夷所思的記錄也就不足為奇。
相關記錄有多匪夷所思呢?就今人看來,這完全就是吹牛不打草稿,不過在古代,它們可都是正正經經地的國史内容——當然,這并不意味着唐太宗等皇帝曾對它們一一過目過。
比如唐元和年間就有奏表說,“隴上自去歲已來,出異獸如猴,見蕃人即捕而食之,遇漢人則否”。這異獸專吃吐蕃人而不吃唐朝人,馬屁拍得實在是高,連野獸都能懂得辨别族裔,唐人自是高人一等!
“龍州界嘉禾生,有麟食之”,還說麒麟是由一頭鹿引領着,“光華不可正視”,簡直就是在講述神話故事呀。
元和二年時,唐憲宗擔心老不看祥瑞奏表“恐阙于盛禮”,宣布說:“以後有大瑞就奏一下吧,中瑞下瑞直接進有司備案即可”。為了能讓皇帝看到“大瑞”,于是各地的“吹牛技能”也與時俱增,一點小事也能被說成是大瑞。
比如在報道“有白虎入靈峰觀”時,當地官員就特意說“白虎,義獸也;王者德至鳥獸,澤洞幽冥則見”。一切都因王者有德呀,皇帝看了能生氣起來麼?
因造假泛濫,“祥瑞”在國史中的地位演變漢唐期間“祥瑞“造假和吹牛行為的泛濫,最後連一向鼓吹“祥瑞來自天意”的儒家人都覺得過分了,因而宋明之後的國史會要裡就不再将“符瑞”列為專門的記錄條目,而是與“本紀”和“志”等混合了起來,内容言辭上也較有篩選和節制、不再顯得過于天馬行空。不過,儒家人始終是不會反對“祥瑞是天意”的,僅是其後的相關記錄有所收斂了而已。
比如描述趙匡胤的“生于洛陽夾馬營,赤光繞室,異香經宿不散,體有金色,三日不變”就僅見于《宋史·太祖本紀》裡,記錄中隻描述了“赤光和異香”,沒有了劉邦那樣的直接斬蛇之舉、也沒有了龍與鳳的直接記錄。
《明史·太祖本紀》也效仿宋太祖記錄說:“及産,紅光滿室。自是夜數有光起”,隻有光沒了異香。皇帝嘛,有點異象記錄很正常,過于誇張的話,怕是連他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關于各類祥瑞的事情,明君者都會心知肚明,因此他們也時會拿這種事對官員們進行考核、“祥瑞”在某些帝王眼中開始成為一種工具。
貞觀二年時,有白鵲構巢于寝殿上,衆大臣紛紛奏表祝賀說“這是莫大的祥瑞”。唐太宗不屑一顧說:“我曾笑炀帝好祥瑞,瑞在得賢,此何足賀?”于是讓人毀掉了鵲巢。這之後,唐太宗就開始留心借此考核大臣了,他可不希望自己的重臣都淪為阿谀奉承之輩。
貞觀十七年,皇太子初立,有雄雉飛到了東宮殿前。唐太宗就故意問褚遂良:“你覺得這又是什麼祥瑞?”褚遂良答道:“當初有仙童化為雌雄二雉,言稱得雄者王、得雌者霸。昔日光武帝在南陽得雄雉,所以後來有了天下,陛下曾是秦王,現在秦地(長安)見到雄雉也沒啥好奇怪的、彰表明德罷(意指唐太宗掌天下乃天命所歸)。”
褚遂良沒有借祥瑞信口雌黃,在巧妙借用典故回應了雄雉出現的同時,又小小“巴結”了唐太宗一下,唐太宗覺得這才是為人臣應有的學問和立身之道,因此對褚遂良大為贊賞。
從天馬行空到漸趨真實,“祥瑞”逐漸走進了民間由于古人的認知局限,無論是大臣們的阿谀奉承還是褚遂良的巧妙挪揄,其本質上還是無法脫離對“祥瑞”現象的附會認識。唐太宗這樣的明君嘛,不認識不理解就幹脆不看、不倡導,但曆史上就一位唐太宗,因此儒家文化主導下的“天降降瑞”始終占據着主流。
麟鳳龜龍之類的“大瑞”畢竟不多見,中瑞下瑞也是祥瑞呀!因而唐宋之後,民間裡更為常見的“白虎、白狼、白鹿,蒼鳥、赤雁,祥雲,嘉禾、連理木,芝草“等就成了比例較高的祥瑞記錄。
老百姓們一看,原來自己的身邊也常有祥瑞,于是開始留意相關祥瑞事物并記錄傳承。古時候,尋常人家若有白虎皮或千年靈芝等物,那絕對是至吉祥至貴重的傳家寶來的!在傳承過程中,這些祥瑞元素就逐漸演化為各種吉祥民俗,由于各地的祥瑞産物不一,相關的民俗可能也會大相徑庭。
統治者都鬧不清的祥瑞産物和現象,老百姓搞不清怎麼辦?比如“舞醒獅”這樣的吉祥民俗活動,百姓們見了幾輩子醒獅、都知道獅子是一種瑞獸,但卻沒幾人曾見過真正的獅子、對于世界上是否存在這樣的動物也不敢肯定(龍也是大抵如此)。
不過這又有什麼關系?大家都覺得吉祥、大家都願意接受這樣的喜慶,這就夠了!從這角度上說,民間裡的祥瑞概念已從國史内容轉變為一種信仰;既是信仰,那就跟“認知局限”徹底無關了......我信仰佛祖,不代表我要見過佛祖、也不需要通過科學概念去證明佛祖的存在呀!
今天的戀人們喜歡在雙生連理樹前拍照、家庭團聚時喜歡貼上祥雲窗花.....其實這些都來源自古代朝廷裡的會要記錄。
祥瑞符号和物件的傳播,也寄托着百姓們避兇趨吉、祈福禳禍的美好祝願,因而最終形成了生生不息的吉祥文化和民俗遺産。
大家不妨讨論一下,你家鄉裡有哪些祥瑞文化是從前國史會要裡的“常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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