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于2003年8月8日東方早報
本文發表于2003年8月8日東方早報
黃靜,21歲,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臨豐小學女教師,2003年2月24日上午,黃被發現裸死在宿舍床上,23日晚上其男朋友姜俊武曾與之同宿。當地公安機關開始認為不屬于刑事案件,沒有立案偵查,随後在死者家屬強烈要求和多方努力下,5月底湘潭市公安局立案,6月2日,犯罪嫌疑人姜俊武被刑事拘留;7月8日,姜被批準逮捕,罪名是涉嫌強奸。8月1日,本案已偵查終結,移送到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此案在互聯網和媒體上引發軒然大波,公安部也作出多次批示并派員赴當地參加鑒定。
7月15日,本報記者飛赴湖南湘潭長沙等地,就黃靜一案進行深入調查,采訪了當事人雙方家屬以及律師和當地公安檢察機關。
《東方早報》特約記者沈亞川發自湘潭
作者簡介:沈亞川,湖南人,先後供職于《東方早報》,《21世紀環球報道》等,現為央視新聞頻道調查記者。
資料圖
神秘的4小時
湖南省湘潭市殡儀館。截止到8月5日,該市雨湖區臨豐小學女教師黃靜的屍體躺在這裡已經整整160天了。黃靜的母親黃淑華是湘潭縣響水聯校的教師,對她來說,女兒的死似乎已成了一個永遠難以解開的謎。
“我的靜靜是再不會開口了,她究竟是怎麼死的,這個世界上隻有姜俊武知道,也隻有法醫鑒定才知道。我恨不得到地底下親口去問問她!”黃淑華說。從2月24日接到黃靜死在自己學校宿舍裡的消息後,這個憂郁的母親臉上再也沒有笑容。
26歲的姜俊武是湘潭市雨湖區國稅分局流轉稅征收三科副科長,黃靜生前的男朋友,黃靜和姜俊武于去年4月開始談戀愛,牽線人是戴燦榮。戴是黃靜任教的臨豐小學校長。
2003年2月23日正好是農曆正月二十三,也是星期天,對湘潭這個内地城市來說,過年的熱鬧氣氛還沒有完全消散。黃淑華最後一次看到女兒黃靜是當天下午2點多,姜俊武在湘潭錳礦的黃家吃完午飯後,開着剛買不久的奧托車和已經處了近10個月的女朋友黃靜離開。
案發後的2月28日下午,在案發地管轄機關雨湖區公安分局平政路派出所主持下,姜俊武、當事人雙方家屬以及雨湖區政法委、國稅、教育局等領導召開了一次協調會。
在黃淑華提供給本報記者的會議記錄裡,姜俊武承認,23日從黃家出來後先送黃靜去臨豐小學作家教,晚7點多到學校接黃靜和姜的幾個同學一起吃晚飯,完了在同學家一起打牌,黃在一邊睡覺。
24日臨晨2點半左右:姜和同學一起開車返回黃的宿舍,後又駕車返回姜家(稱學校大鐵門已鎖,小車進不去怕丢),姜和黃單獨打的士回到臨豐小學,打開小鐵門上樓睡覺;
早上6點50左右:姜聽到手機響起床離開黃靜宿舍;
早上7點多,姜俊武回到自己家裡洗澡吃飯後上班,此間分别于7點30、7點40、8點三次打電話給黃靜,沒有人接;
當天上午姜俊武跑到臨豐小學去找黃靜,站在房門外聽到電話響卻無人接聽(姜沒有黃靜宿舍鑰匙),姜找到臨豐小學戴燦榮校長,“我告訴戴校長說黃靜病了,睡在床上,戴校長問我是如何知道黃靜在屋裡的,我如實告訴了她”;
戴燦榮先後請鎖匠和找110開門都不成功,最後請民工從廚房窗戶爬進去打開門。戴是第一個從門進去的人,“我看到黃靜躺在床上,被子一直蓋過了鼻梁,揭開被子發現臉蒼白,冰涼的,身上沒穿衣”。姜沒有進卧室,站在客廳門口看了看;
上午9點20分,湘潭市中心醫院120接到電話趕到現場,進行胸外心髒按壓急救,發現黃靜“已死多時,全身皮膚淤斑,散見斑塊”(120急救記錄原件如此);随後案發地管轄機關平政路派出所幹警和雨湖區公安分局法醫吳建群趕到現場,10時許,吳對屍體進行了初步檢驗;
10點多,黃淑華接到雨湖區教育局張輝副局長的電話,趕往現場;
25日上午10點半,在黃淑華強烈要求下,吳建群法醫和黃淑華以及相關見證人在黃靜卧室再一次勘查了屍體,并進行屍表檢驗和物證提取;
25日下午,黃靜屍體被送到湘潭市殡儀館,吳建群和另外三位法醫朱向前、梁希、成靜一起對屍體進行了解剖和檢驗。
就以上内容,記者采訪了雙方當事人家屬、戴燦榮、平政路派出所所長宋任宇和相關法醫,基本沒有争議。
争議的焦點集中在24日淩晨2點半到6點50這4個小時裡,即黃靜和姜俊武在宿舍單獨相處的時間段裡。這4個小時裡究竟發生了什麼?黃靜是如何死亡的?死亡時間和死亡原因到底是什麼?此間唯一和她呆在一起的姜俊武做了什麼?
解答這些疑問隻有靠證據,其中最關鍵的證據便是犯罪嫌疑人姜俊武的口供和法醫鑒定結論。
姜俊武有無殺人動機?
黃靜離奇死亡,作為男朋友的姜俊武有沒有殺人故意?記者到達湘潭的時候,姜俊武已經被逮捕并羁押于湘潭市公安局看守所,記者無從采訪其本人也看不到口供。
記者走訪了臨豐小學的部分教師、湘潭市和雨湖區國稅局、雙方家屬,接觸的人大都公認兩點,一是黃靜的确是個很出色的姑娘,活潑可愛多才多藝;二是姜黃二人的确在談戀愛,也有一定感情,姜俊武父母也非常喜歡黃靜。
當地公安機關調查結果也表明,黃靜和姜俊武談戀愛已近10個月,兩人的确有感情。在姜俊武父親姜金有辦公室,記者也看到了姜俊武和黃靜在海南旅遊時拍攝的照片,證明兩人關系的确非同一般。
對網上流傳的說法“姜俊武是個性虐待狂,此前曾經談過好幾次戀愛。把一個女的搞殘了,一個女的搞死了,家裡賠了16萬才‘了難’(當地土話,意即解決問題、善後)。”記者調查發現姜此前的确和當地一個搞體育的姑娘談過戀愛,但并沒有找到上述“了難”說法的依據。
黃淑華說黃靜生前曾想過逃離姜俊武,并在日記中寫到“姜俊武是不會放過我的,逃!逃!逃!”。記者拿到了這頁黃靜2002年12月29日寫的日記複印件,上面的确有“我厭倦了,我想退出。能夠逃離這個環境就逃吧,逃吧,逃!他還會來找我的”語句,但日記當中并沒有出現姜俊武的名字,這個“他”是否就是姜俊武,證據并不十分充分。
湘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胡景波副支隊長對記者說,這個“他”可能是另外一個人曾某,而黃淑華否認黃靜和曾某曾有戀愛關系。記者多方聯系,未能找到此人。
黃靜的宿舍是頂樓,在臨豐小學宿舍前棟2單元602,斜對面就是平政路街道辦事處,姜俊武的母親劉葡英所在的單位。
記者多次到此地走訪。住在602房對門和樓下斜對門的馮老師、魏老師夫婦都表示,當天晚上的确沒有聽到任何聲音,直到24日上午才知道出事了。當時門打開後,馮還跟在戴燦榮後面進入了房間。
住在黃靜樓下502房間的劉姓退休老師在長沙避暑,記者電話采訪她,劉承認,23日下半夜的确聽到了一些腳步聲,“僅僅是腳步聲,并沒有其他聲音。”劉老師肯定的說。
根據死者家屬提供的信息,記者找到平政路街道辦事處分管政法的饒副書記,聽說采訪黃靜的案子,這位副書記馬上表示什麼都不知道并迅速挂斷電話。
黃淑華和律師懷疑當天晚上黃靜上樓時已經部分昏迷,如此姜俊武才有可能對其從容施暴,也沒有激烈糾纏的聲音。
另外一個疑問是,根據被害人家屬聘請的山東安邦順意律師事務所李建強律師和長沙李鳳祥律師事務所唐遠矚律師從公安機關獲得的部分情況,姜俊武在6月23日訊問時曾承認當晚與黃靜發生過性關系,這一點和現場提取到的姜俊武精斑也相吻合,那麼為什麼湘潭市公安局的204号鑒定會認為黃靜是處女呢?
記者從内部途徑聽到一種說法,說當天晚上姜俊武供認實際上發生的是體外性關系,姜俊武是用黃靜的嘴或者乳房幫助射精,在激烈揉搓過程中導緻黃靜死亡。
李建強律師認為,強奸罪中的“插入”說,一般不包括乳交,這是嫌疑人在企圖用乳交規避包括性交、肛交、口交在内的其他定罪規範。
姜金有聘請的律師則對記者說,兩人是戀愛關系,這是毫無疑問的,黃靜之死應該是一次意外事件。不管鑒定結論如何,他都沒有必要作判斷,“因為所有鑒定結論都隻是說明黃靜死亡的内因,和我的當事人姜俊武沒有因果關系。”
這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律師還認為,本案給青年人的一個重要教訓是要經常去檢查身體,防止出現猝死。
對這種情況是否構成犯罪,記者采訪了湖南師大法學院一位刑法專家。他認為強奸罪的兩個關鍵點一是違背婦女意志,二是要實際插入。具體情況則要綜合現場勘驗以及各種證據來判斷,有時也可能轉化為故意傷害罪。
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一直關注此案,7月2日,她在網上發表《約會強奸與黃靜之死》一文,認為黃靜之死“将提高約會強奸這一概念在公衆中的能見度,使人們能在此後警惕和制止對婦女人身權力構成極大侵犯的約會強奸”。
記者從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得到的信息是,此案實際上在公安、檢察内部也有争議,一派認為構成犯罪證據不足,一派認為符合逮捕條件。并且在審查批捕時檢察機關還曾建議公安方面對姜俊武作測謊試驗。報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批準後,姜俊武最後還是以強奸(中止)的罪名批捕了。
8月1日下午,案卷己經從湘潭市公安局移送到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他們已經通知我叫律師下周去檢察院看相關材料了。”黃淑華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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