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多數即将為人父的準爸爸們的期待和喜悅相比,淺畢華(化名)一點都不開心,最多算是強作歡顔。讓他耿耿于懷的是嶽父母的一份遺囑:因耳聞目睹了太多人财兩空的離婚悲劇,愛女心切的兩位老人在遺囑裡明确要求“女兒是這筆财産唯一的合法繼承人,配偶和子女都無權享受”。也就是說,隻有淺畢華老婆有權繼承這份遺産,而淺畢華和即将出生的孩子,被特别指出沒有繼承權。
記者:現在很多年輕人婚後經濟AA制,婚前也做财産公證,你怎麼看這種行為?
淺畢華:我是個傳統的人,婚後工資卡全部上繳,老婆掌握經濟大權,但有大筆的支出一定要和我商量。我覺得這是婚姻中很正常很普通的經濟關系。夫妻AA制我知道,可我接受不了這些洋規矩,那樣的婚姻跟同居的情侶有什麼區别?算得太精,就是在否定我們的婚姻和感情。
記者:你看到過那份公證過後的遺囑沒有?
淺畢華:我曾經提出想看一眼那份遺囑,“死也要死個明白”嘛。但是老婆說裡面還有她們家的私事,不給我看。現在我一點都不想看那個東西,無所謂了。
記者:這件事給你們帶來的最大影響是什麼?
淺畢華:我們失去了當初的信任,彼此猜忌。同時,我甚至懷疑老婆自己也去立了遺囑,比如她要是有個意外,她父母的錢和她的錢又該怎麼處理等等,這是我從她平時說話猜出來的。她覺得我特别在乎這件事,就是心裡有鬼。我們因為猜忌而争吵、隔閡,我後悔,又不甘心……
記者:你覺得這份遺囑最讓你接受不了的是什麼?
淺畢華:首先是對孩子不公平,我不是說他們是在害孩子,事實上他們做的一切,隻是為了防止我這個“外人”将來出事,其實他們是在保護我老婆和孩子。但這樣做是不是顯得太殘酷太冷酷了?其次,誰都有可能出軌,我有可能老婆也有機會,但我相信她、尊重她,信任我們的婚姻。這就好比交朋友,又要和對方稱兄道弟,又要防賊一樣防着對方,是不是太虛僞了?
母親為節約改酒席
嶽父母因此心存芥蒂
3年前籌辦婚禮時,我、老婆和我母親從年初開始,斷斷續續花了1個多月的時間,穿梭于重慶的各大酒樓、飯店,甄選着最合适的喜宴之地。最終,經過一系列的橫、縱向比較和艱苦卓絕的讨價還價,我們敲定了一家位于南坪的星級酒店。交了押金,定下早已算好的良辰吉日,我們馬不停蹄地忙碌起婚禮的其他事宜來。
就在年底的婚禮即将舉行的前1個多月,母親突然提出讓我們把定好的酒席退掉,因為她最近遇到一個有門路的朋友,可以在另一家酒樓拿到很大的打折,每桌能便宜300多元錢,按照我們預定的50桌算下來,至少能便宜一萬多元。
聽到這個消息,我頭都大了,錢倒是其次,喜帖都已準備完畢,伴郎、伴娘都是我和老婆的同事,他們早就把婚禮的事廣而告之出去了,現在突然換地方,不止喜帖要重新寫過,最重要的是要我們怎麼和親朋好友解釋呢?
老婆和嶽父母聽聞,言辭激烈地譴責我們家“太欺負人”,情緒很激動。母親解釋說那家酒樓的檔次一點不比酒店差,性價比又很高,錢就應該用在刀刃上。“性價比?!你以為買組裝電腦啊?我這輩子就結一次婚,你們還要算東算西的。”
老婆說着說着,委屈的掉下淚來。其實我蠻理解老婆的,換酒席畢竟不是個好兆頭,還容易惹來流言蜚語,但母親也是個固執的人,辦席的錢是母親拿的,我也不想傷了老人的心。
我隻得給老婆做工作,我說老年人習慣了節約,既然母親主動拿出積蓄來為我們辦婚禮,我們也該體諒老年人的心情,大不了,咱們拿節約的錢去過一個腐敗的蜜月旅行。
終于,老婆妥協了,這樣一來,嶽父母那裡也沒有了問題。小心翼翼地照顧着老婆和嶽父母的情緒,我和母親把善後的工作包了下來。我們退了酒店的席位,一千元的押金自然打了水漂。接着又急匆匆地去新酒樓訂酒席,沒想到,我們選好的日子竟然被訂出去了。又是一番和老婆、老婆家人的解釋、道歉,終于換了另一個日期、定了最好的菜單,我們的婚禮至此塵埃落定。
“你小子不站在媳婦身邊,以後還指不定怎麼對我女兒哦。”婚禮那天,喝高了的嶽父醉醺醺地對我說道。
自知酒席的事虧欠了老婆,我真心實意地請求嶽父母相信,我一定會全心全意對他們的女兒好。但聽了我這番話,嶽父母面無表情,不置可否。
怕離婚蝕财立遺囑
特别強調外孫沒繼承權
婚後不久,老婆懷孕了,我自然鞍前馬後地伺候她。不僅如此,為了徹底消除老婆家人因為“酒席事件”對我産生的誤會和不信任,隻要周末有空,我還會去嶽父母家幫忙打掃清潔、遛遛狗、做做飯什麼的。在我的努力下,嶽父母對我的臉色慢慢好轉起來,隻是老婆還有點“記仇”,偶爾拌個嘴還會翻老黃曆數落我。我想,女人小氣點、撒點嬌都是正常的,何況酒席的事我真覺得虧欠了老婆,日久見人心,她總不能真的記我一輩子吧。
半年前的一天,我陪着老婆回嶽父母家過周末。下午整理書房時,我無意間在亂七八糟的書桌上,發現了一張A4的紙,紙上用黑墨水工工整整地寫滿了文字,而且還有幾處塗抹的地方,看上去像是一封尚在修改的文書。我好奇地順手拿過這張紙,一看之下,我的腦子頓時停擺了———這确實是一封沒寫完的文書,準确的說,這是一封寫了一大半的遺囑!
從文字内容可以看出,這是嶽父母立的遺囑。遺囑裡詳細地羅列出了他們的财産、房産,不過這些都不是我所關心的,最讓我震驚的是,嶽父母在遺囑内寫道:将來等他們百年以後,他們的财産将全部遺留給自己的女兒。而且,遺囑裡特别強調:女兒是這筆财産唯一的合法繼承人,她的配偶和子女都無權享受。在這句話的末尾,還有人用筆做了特别提示的标注:“絕不能給子女。保險起見,否則喪失繼承權。”
嶽父母将财産留給女兒,這點我完全理解并接受,我自己又不是掙不到錢,誰稀罕?!可是為什麼?到底是為了什麼,他們要現在就剝奪一個還未出生的孩子的繼承權呢?!這家人到底是在搞什麼鬼東西啊?!
按捺住滿心的疑惑和焦灼,我終于熬到了回家的時候。為了不動了老婆的胎氣,我盡量委婉地把遺囑上的内容轉告了她,可是,從老婆并不吃驚卻異常尴尬的表情上,我刹那間便反應過來:老婆其實是知情的!“為什麼連孩子的繼承權也要剝奪呢?你們到底在玩什麼陰謀?!”
一開始,老婆堅持說這是嶽父母寫着玩兒的,後來見我完全不相信,她隻得承認那确實是嶽父母立的遺囑,而且幾個月前已經過公證處公證了。“爸媽覺得你們家連酒席錢都扣得死死的,怕我們以後要是鬧離婚我吃虧。”老婆不好意思地說。“要是你再有個三長兩短,我也沒法要挾孩子獨吞你們家的财産,是吧?!”我替老婆補充道,她沒吭聲,低下了頭。
遺囑動搖夫妻信任
我背上沉重情感包袱
就像“換酒席事件”讓嶽父母耿耿于懷一樣,這份遺囑也讓我無法釋懷。原本是一家人,如今卻發現對方機關算盡,隻為了保證“将來有可能離婚時,誰(包括孩子)也占不到她一分便宜”。身為一個能自食其力的大老爺們,身為一個盡心盡力照顧着妻子的丈夫,一想起這件事,我就被湧上心頭的羞辱感折磨得要發瘋。“你們當我是什麼?賊還是匪?你當你肚子裡的孩子是什麼?”老婆說這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你沒那個花花腸子又怕個什麼?
後來,老婆又一再向我解釋說,其實嶽父母立遺囑并非針對我。早在結婚之前,她和父母就在商量一旦她結婚,就要立下一份這樣的遺囑,因為實在是“周圍因為離婚而人财兩空的例子比比皆是,爸媽不想自己的女兒将來受傷害,更不想老兩口幸苦一輩子的錢财,将來落進别人的口袋。”于是,為了不至于把我們的感情搞得太生分,他們選擇了悄悄安排自己的遺囑,而不是太過直白的婚前财産公證。當然,老婆并不否認,正是“換酒席事件”堅定了他們将計劃變為行動的決心。“其實我周圍的很多姐妹已經或者正在着手立這樣的遺囑,沒什麼可大驚小怪的。”老婆勸我道:“更何況,我們家人安排自己的财産,你犯得着生這麼大的氣麼?”
是啊,本來就不是我的錢,我越生氣不是越說明我“觊觎”他們的錢财麼?我自嘲得笑出聲來。于是,為了老婆肚子裡的孩子,我開始盡量克制自己的情緒和反感,老婆也在我面前變得謹言慎行起來,我們倆的話越來越少……
前一周,為了緩和家庭氣氛,我和老婆又商量起買車的事情來。老婆說我們沒多餘的錢,不如讓她爸爸出錢買輛好點的車,這樣我們就可以經常蹭車開了。又是錢……我說無所謂,你們安排就是了。老婆說那就定了,父親出20萬,她自己出幾萬的零頭,戶頭當然寫她父親的。這句話像根火柴,哧溜一聲點燃了我内心蓄積已久的憤怒,我跳起來說你現在是我老婆了,你的錢就是我的錢,是共同财産,懂嗎?!“要麼,你一分錢别出,車就是你父親的,他借給你開是他的事兒,要麼,咱們倆出錢買輛十多萬的車,戶頭寫我的,因為我存的錢比你多,誰也别占誰的便宜!”老婆一聽,哇地一聲哭起來。我後悔不叠,想勸勸她,卻發現自己突然之間失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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