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離婚後,我就與波生活在一起。在一起的時間越長,我越覺得喜歡他,為了他,我甚至放棄了以前最看重的“自由”。其實,自由是相對的,如果你不愛一個人,那肯定希望自己的空間越多越好;如果真愛一個人,就會心甘情願做愛情的囚犯。
我也不知該如何描述眼下的生活狀态。28歲了,曾有過一段法律意義上的婚姻,眼下擁有一個無法“見光”的戀人,我從心底裡渴望結婚,卻壓根兒沒勇氣面對。
在認識波(化名)以前,我一向生活獨立。大學畢業那天,我把所有的行李搬到了自己租下的小房子裡,我的小家搬了好多回,但從來都是一個人的空間。
波是我現在的男友,說他無法“見光”,是由于他曾是我好朋友娜(化名)的丈夫,雖然他倆離婚已經1年,可我仍然沒有勇氣與他結婚。
公平一點說,我不是這段婚姻的第三者,因為即使沒有我,他倆早晚也要離婚的。但是,畢竟娜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她至今也不知道波與我之間的關系,叫我怎麼忍心将來把喜帖發給她?
我大學畢業後的第一個男友是捷(化名),那時我倆是同事。由于公司禁止“内部發展”,捷偷偷追了我半年,我卻始終沒太拿他當回事。
終于有一天,捷向公司提出辭職,從老闆辦公室走出來的那一刻,他竟然對着辦公室裡所有的人大聲說:“我喜歡雅雅(化名),辭職就是為了能正大光明地追到她!”話音未落,同事們鼓掌、尖叫、吹口哨,我徹底被感動了。
其實那時我已經認識波了,他與娜從大學就開始談戀愛,畢業後就住在一起,俨然一副“老夫老妻”的樣子。捷的加入令我們剛好“成局”,四個人隔三岔五就在一起吃飯、打牌、郊遊。
起初,我和波之間并無異樣,隻是娜時常會發小脾氣,責怪波不夠愛她、不肯煲電話粥、不主動約她出去、不買禮物哄她開心。每逢這時,我總是充當和事老來勸慰娜,順便發發牢騷,說捷對我太“黏”,我做什麼他都要過問。娜開玩笑說:“那咱倆換換吧。”
女孩子的這種玩笑,自然誰都不會放在心上,我隻是模模糊糊地感覺到,像我這種性格的女孩,也許波真的更适合我。
那年秋天的一個周末,為了躲避捷的“糾纏”,我關掉手機躲在公司上網。打開QQ,發現娜也在線上,便随手發了條信息過去,興奮地訴說自己如何“逃亡”成功。
奇怪的是,娜竟然贊賞我的行為,還連呼值得效仿。直覺告訴我,QQ那頭一定是波!不知為什麼,我沒有“戳穿”他,就這樣和他聊起來。
我倆竟聊得格外投機,起先,波還刻意地僞裝女孩說話的語氣,漸漸地,他就不再僞裝。就這樣,我倆心照不宣地從下午2點聊到晚上9點,打字打得雙手酸軟。
下線時,我打了這樣的話:“拜拜,記得删除聊天記錄。”QQ那邊好久沒有回音。好幾分鐘,我倆誰都沒下線,卻誰也沒有再說一個字……幾分鐘後,我突然起身,直接關了電腦主機。
我堅持每周隻與捷見兩三次面,有時候我也會住在他那裡,但我必須要有完全屬于自己的時間。
從那次和波聊過QQ後,我們四個人在一起的時間減少了,娜每次給我打電話,我都推說公司加班。而且,我好久沒有登錄QQ,有時候隐身上去,看到娜的留言,我也隻當沒看見。
波偶爾會給我打電話,奇怪的是,現實中聽到彼此的聲音,反而讓我倆變得無話可說,卻又舍不得挂電話。常常是說一句“你好嗎”,然後便不做聲。
有一次,波所在的公司在昆明開年會,也許因為喝多了,那天深夜他居然給我打電話,口齒不清地說:“其實我,我一直很欣賞你!”然後就像平常一樣,我倆很久都不說話。我捧着手機,眼淚突然掉了下來。
來年夏天的時候,捷開始催我結婚,我不肯答應,内心充滿矛盾。他每天準時送花到公司,弄得我成了全公司的焦點,進退兩難。
最終,我們這兩對戀人還是先後結了婚。那年聖誕節,娜和波舉行婚禮,捷和我做伴郎伴娘。婚禮那天我喝了不少,有些是主動要求的,娜連稱我這個伴娘稱職,隻有我自己明白——— 我有心醉一回。那一整天,波的目光都在躲閃着我,讓我心裡有說不出的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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