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那年夏天,我買來了藍底白花的棉布,準備做一件旗袍,疊擇棉布,因為它适合我的年輕和清純;疊擇藍色,因為藍色自然、清新、甯靜,也是一種嬌豔的色彩,适合于我白皙的膚色。那藍,是一種舊舊的藍。我叫做“褪色藍”,那“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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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棉布旗袍的愛

情感 更新时间:2024-09-10 0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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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邂逅棉布旗袍的愛

  二十歲那年夏天,我買來了藍底白花的棉布,準備做一件旗袍,疊擇棉布,因為它适合我的年輕和清純;疊擇藍色,因為藍色自然、清新、甯靜,也是一種嬌豔的色彩,适合于我白皙的膚色。那藍,是一種舊舊的藍。我叫做“褪色藍”,那“褪色藍”和“褪色白”在一起,正好襯出我頭發的濃黑,大眼睛的清瑩澄澈。我喜歡配上一雙鵝黃色的平底皮鞋。特别在雨天時,黃皮鞋特别的鮮明,而旗袍上的褪色藍,在細雨裡,好象被雨點沾濕了的墨水,那麼漸漸的暈開,漸漸的淡去,帶着濃濃的憂郁,和深深的感傷。

  節假日裡,清晨浴後穿上旗袍,理齊每一個領角襟邊;穿上旗袍後,我把過肩的長發盤上,别上桃木發夾,帶上平日存放着的,生日時别人送的玉躅,這樣的我不喜歡走在鬧市區,雖然我素面朝天,一身素衣,但我知道這也是一種觸目,有太多人看我,雖然個中多是欣賞,但我會在那些觸目的打量中惶恐,羞澀,這是穿上旗袍後更顯文弱的我所不願的。我喜歡走到不遠的菜場去,買一串黃桷蘭,别在襟扣處,讓這件棉布旗袍不僅有花形,亦有花香,樸素的花,自然的香,與這布旗袍才是匹配的,那些奇花名香反而不适合了。

  因為穿上旗袍,我不至于彎腰駝背,一個人閑居家中也有好的形态和好的心境,我喜歡在這時取出散發出書香與花香(我喜歡在書中夾上花葉)的書或雜志來讀,或學外語,或做家事,并認為隻有這樣讀那麼美的文,那麼美的詩才契合,還有那麼美的雙十年華。

  在追求前衛和“酷”的時代,我思慕古典,崇尚傳統,不為附庸風雅,我從小喜歡詩詞歌賦,大學學的漢語言文學專業,我的古典是由心及形的。作為一個正當妙齡的都市女孩,當時我還沒有真正戀愛過,我還固守着一顆比我身着布旗袍走在人海中還讓人驚異的崇尚古典隽永的真愛的心,而不是逢場做戲的“快餐愛情”,我覺得那如同一季流行的前衛時裝一樣,隻會是昙花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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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我穿的就是這件件白底藍花的布旗袍開始了我的第一次戀愛。那天身着一身布旗袍的我的确實從他注目我的眼神中看到了亮光,盡管我的身材在如今盛行“性感”的審美标準下實在要算是瘦削。我很自得:我是匹配這件布旗袍,這種适合除了因為我的高個頭和東方女孩溫潤端莊的臉龐外,讓我真正适合的不是形,而是我眉眼中有着似人們印象中舊時代江南女子的神韻,而我别在襟扣處的成都女孩夏天常配帶的黃桷蘭也有獨到的别緻,似乎讓我旗袍上印染的花也跟着有了香氣。相戀後他曾同我談及當天我留給他的印象:我的談話平靜自在,讓他隐隐然有一種返璞歸真的境界,而我還是那麼的年輕,是從哪條長路,何方仙山“返”,“歸”呢?

  正是我身上這種讓人初一接觸就能感受到的純淨氣質很快打動了他,讓他心悅和心儀。當然他也沒想到一年後,正是我這種最初吸引他的不識人間煙火的清純日後也導緻了我們最終的分手。在我多次拒絕他婚前同居的要求後,他竟然和一個比他年齡大幾歲的女同事發生了關系。雖然他曾經流着淚的想挽回,一再的表白自己真心所愛的人仍是我。但是我再不能接受與他任何身體的接觸,甚至他拉拉我的手都會非常難受,每當想到他與另一個女人有過的關系,我就有一種抑制不住想吐的感覺(不是裝出來的想吐,是真正的反胃吐出來,身高一米六五的我瘦得隻有八十多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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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個人靜下來時也想到試着去諒解他。但我很快發現自己無法做到原諒,總是克制不住的要猜疑他和譏諷他,咄咄逼人的語言伴随着的輕藐和厭惡的目光也深深的灼傷了他,我們最終不得不分手。

  時年二十一歲的我潛意識裡有在生活中模拟文藝作品的習慣,分手那天我穿的是兩年前與他初相識時穿的那件棉布旗袍,隻是當時齊肩的頭發如今過肩及腰了,原來的桃木發夾太小,夾不住,我另換了一個碧綠色水晶夾子(後來,我開始偏愛綠色)。我的自我想象中:要讓自已最初的和最後的美麗重壘在一起,永遠留存在他的記憶裡,而我中間所有的不好都消散在未來歲月的煙塵裡

  他當時對我說:“直到現在,我還是認為你是一個百裡挑一的好女孩,無論外表,内在,品質,我都沒有什麼話說,是我不配,配不上你的好。”他以一句“太純了不好”一語概之,一個“不好”隐藏了他不願和不忍向我道出的千言萬語,當時我曾反問難道說難道說要複雜才好麼?他回看我認真的說:“單純的反義詞不是複雜,是成熟。”後來我才明白他所指的“太純了不好”,是意指我純得不解風情,純得不懂愛。

  在此之前,我都認為美麗,才情,人品是婚戀中衡量一個女人價值的三大準則,在兒時讀的童話中,美麗純潔的灰姑娘會嫁給王子,那時女孩的貞潔和美麗是并列的,然後才是她的智慧,可她發現這個準則已日漸不适宜于這個社會了,在一個女人的風情和溫情面前,前面三樣都顯得那麼的蒼白。在這之前,我一直以書中用于愛情的此生不渝的字眼來衡量現實中的戀愛,對于一個這樣生活的初涉人世的女孩來說,的确是非常殘忍的,這是對我整個愛情觀的徹底否定。

  邂逅棉布旗袍的愛

  三年後,我終于邂逅了那個“一直在等待着和你這樣的女孩兒相遇”(老公的原話)的我生命中的“真命天子”。也收獲了很多類似這樣的祝福:“如你這樣的好女孩兒理所當然有美滿的婚姻”。

  這件後來就沒上過身的棉布旗袍被我從娘家帶到了新居。多年過去了,棉布旗袍依然如新。我屬于那種怎麼樣也長不胖的身材,所以我今天穿上它仍很合體,不過卻從未再穿出門過。我把它挂在我卧室衣架上好象一件裝飾品。

  有人說:懷念故人和往事,是在懷念曾經的青春;其實,對于女人來說,念想起一件衣裙又何嘗不是同樣的心境呢?它紀錄着我曾經的年少美麗,有那麼幾分生澀和憂郁,還有曾經的執迷、癡愛、固執、單純……

  我不知道,我曾經的清純美麗是否能存留于初戀之人的心裡。但我知道,這件棉布旗袍隐隐寄存了一段遠逝愛情的春愁、夏怨、秋感、冬悲。我鐘愛它,更鐘愛那個曾經“深情在睫,孤意在眉”的少女時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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