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擊圖片進入下一頁>>九歲那一年我已經嫁給了你那天我吃多了狗肉,晚上做起噩夢。
〈一〉
九歲那一年我已經嫁給了你
那天我吃多了狗肉,晚上做起噩夢。四隻大狼狗圍住我,它們并不急着下嘴,先在那裡讨論怎樣把我最合理的四狗分屍。我也作蹲踞狀,不能出聲更無法動彈,想到女朋友都沒有就葬身狗口。我不禁放聲大哭。驚醒後,心竟微痛,摸摸眼角,還真的有些濕。已大步跨入“奔四時代”的我躺在黑暗裡,孤獨感排山倒海的湧來。我打開手機,給桃花發短信:“丫頭,在這做夢被狗咬的夜晚,哥哥很想你。”第二天她回道:“國慶節我會回南京來看你,順便買根打狗棒,你以後抱着它睡就沒事了。”
桃花是我的老鄉好,就是說我們總是相互要最好的東西,大人們我倆是光着屁股一起長大的。遺憾的是,當我開始知道男女有别時,他也不穿開裆褲了。我們的村子盛産水果,她家栽桃,我家種梨。她母親很早就去世了,先天性心髒病,父親忙着掙錢養家,沒時間管她。所以她成了我的跟屁蟲。小時侯桃花常說:“梨子哥哥你如果給我十個大梨子,我就給你做老婆。”卻總是被我拒絕,倒不是因為她多難看,隻是覺得十個梨的代價太大,不合算。直到她圓滿完成“女大十八變”,并被許多人稱為美女了,我盤算着物有所值,甚至願意再加上十個。可惜,她再也沒提出這樣的交易條件。
現在她最常說的一句是:“梨子你喜歡我到什麼程度了?”這是看了《挪威的森林》後落下的毛病,每次見面都像梨子那樣盤問,而且要求我的回答不能重複。我竟也完全由着她。對于這個與我有基本重合的成長軌迹的女孩,我說不清是什麼感情:兄長隻情,或者父愛,反正我把她寵得像個小孩。但一定不是愛情,因為,我們彼此過于熟悉了。
〈二〉
桃花收到上海某大學錄取通知書那天,恰好是她19歲生日。那時我已在南京讀大二,用家教一個月的工資給她買了個大蛋糕,還送了一條簡單的手鍊。她讓我幫她戴上,俏皮的說:”現在可以考慮做你女朋友。“我拉着她的手,語重心長的說:”書上寫夫妻相處時間久了,牽手就像自己右手握左手,可我現在握你手就已經像握自己左手了,哪裡能做女朋友啊......“為了強調自己的精辟見解,我把”啊“拖得很長。沒提防她抓了一大塊蛋糕,直接捅到我嘴裡。
上大學之後,一直有男孩子在追她,她都不以為然,隻是像講别人故事一樣告訴我。我也沒什麼感覺,在電話裡和她胡扯。直到今年夏天,她告訴我有個皮膚黑黑的家夥籃球打的很好,和我一樣挺能侃,還比我帥多了。我的心猛地痙攣了一下,在電話這頭狠狠的磨牙,嘴裡卻說:”老天有眼,知道我家餘糧不多了,你轉告那非洲仔――我要求不高,250斤大米換我的妹妹。”桃花“哦”了一聲挂了電話。
之後一個月,我每天下午光着膀子在烈日下打籃球。同學們看到我臭汗淋漓的模樣,都小心翼翼地勸我:“哥們兒,想進職業隊?别難為自己呀。“我不理他們,隻把籃框當作那非洲仔的臉,一次次的用籃球去砸,心裡念叨着;“我要更黑!更壯!更強!”
九歲那一年我已經嫁給了你
〈三〉
國慶節,桃花來了,卻有些悶悶不樂,又不說原因。我很着急,但是嘴笨,不知道怎麼安慰他。為了逗她開心,我帶她去玩網絡遊戲CS。起初她不感興趣,我便添油加醋地描述一槍“爆頭”的快感,當然以她的水平隻适合被别人“爆頭”。後來她做了個英明的決策:我做土匪她做警察,她每次都會拿把小手槍躲角落裡,而我必須冒着其他警察的槍林彈雨沖到她面前,把自己的頭對準她的槍口。為了真實我也得用武器,但槍容易走火,所以她命令我拿刀朝她四周的空氣猛刺。她樂此不疲。隻是有一次,她一槍沒打死我,結果我被後面撲上來的兩個警察亂刀砍死。更可氣的是,操縱警察的兩個哥們在網吧裡誇張地大叫:“爽啊!”我羞愧欲死。玩了幾次,她染上個毛病,就是用右手做手槍,指住我的眉心,醉裡砰的一聲。我還得配合,做後仰狀,嘴裡唱“你強暴了我,還一笑而過”。見她終于又笑得像個孩子,我心裡無比寬慰。
晚上陪她在南京的街道上散步,明亮的路燈,清涼的風,還有滿天繁星。她說想起了童年家鄉的夏夜,我倆一起在門前納涼,數星星和抓螢火蟲。我滿心的溫暖,卻又逗她:“女孩子一旦産生紅顔易老的危機感,就拼命抓青春的尾巴,表現之一就是懷舊。”她不服氣,把“童心”整個掏出來,居然讓我背着她走一段。我當然甯死不從,申訴說如果被熟人看見我就沒臉見人了。我不答應,她就站在原地不走;我洋裝離開,她不為所動,噘着嘴像棵樹一樣戮在路邊。我咬咬牙,轉身就走,但心裡在數着步子,數到30的時候,她還是沒跟上來,我終于放棄了。回過頭,看見她傻乎乎的站在原地,像個迷路的小孩。我的心裡盡是憐惜,趕緊腆着有些發福的小肚子飛奔過去。她眼睫毛上挂着淚珠,我伸手去擦。她把頭扭開,我手足無措,她卻突然又撲到我的懷裡,低聲的哭了起來,肩膀抖動的像風中的葉子。
她說:“你再不回頭,我就追上去了。”頓了一下,又說:“這幾天不開心,是因為爸爸生病了,我真的害怕他再有個三長兩短。”
我抱緊她:“不要擔心,不會有事的。”
她擡起頭看着我:“媽媽走後,我隻有爸爸和你兩個親人,你要答應我,任何時候,都不要像今天這樣,把我一個人留下。”我使勁的點頭。其實當時我很想說“我會永遠陪着你的。”但話出來時,卻變成了“我永遠是你哥哥”。
〈四〉
第二天,桃花回了上海。下午,我正在操場打球。她打我手機,笑着說,那黑子說大米沒問題的。我沒作聲。她又說;“丫頭是需要有人照顧的,他對我很好。你同意不?”我一腳把籃球踢飛,很蹩腳的大笑:“那我沒意見了,好好珍惜吧。”桃花還是“哦”了一聲挂了電話,這時,某男怒發沖冠地沖向我,因為我踢出的籃球正中他的臉部。我沒道歉,而是把籃球訓練臨時改為自由搏擊。戰鬥結束後,我請那哥們去喝酒。那天我喝得不算多,頭卻暈的厲害。但我還是堅持跑到郵局,給桃花發了個加急電報,也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麼。第二天我沒回學校,去一個朋友家拉他喝酒,然後關了手機,悶頭大睡。
醒來後,我得到桃花出事的消息。
她那天打我電話,找不到我;打到宿舍,同學說我昨天打了一架,失蹤了。她一下就急哭了,而就在那時,我的加急電報到了。她看到上面寫:“我愛你。祝你幸福。再見了。“便暈了過去。和她媽媽一樣。她也有先天性心髒病。我連夜趕到上海。萬幸的是,搶救及時,桃花脫離了危險。
我在病房出現時,她哭得梨花帶雨,然後死命地撕我的耳朵,說,你像吓死我呀。我隻是傻傻的笑:“是啊,可惜沒吓死,現在趕來滅口。”她破涕為笑,說,你丫電報上說什麼來着,再說一便啊。
我說,不要了,免得你再昏過去。
桃花乖巧地躺在我的懷裡,說:“你知道不,九歲那年,我已經是你的妻了。那天我生病,大人都不在家,你自己在家學着熬藥,結果弄出火災。鄰居撲滅了火。你爸趕回來要揍你。你端着藥撒腿跑到我家,喂着我吃完。然後回家挨揍去了。從那天起,我就決定一輩子跟着你了。”
我也記得這件事。但是,我的版本是:那時我隻是覺得熬藥好玩,大人在家又不許我玩,好不容易逮個機會。我給她喂藥時。如果她吃了拉肚子一定會撕我耳朵,所以趕緊回去了......
不過,我沒和她講過這些,我隻想告訴她――她會幸福的。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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