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賺取嫖客的零星報酬,狠心母親竟然威逼利誘自己的親身女兒賣淫,可憐6歲女孩被實施暴行後下體流血不止,狠心母親的朋友看見後才報警将兩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近日,增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已判處了被告人淩某某、賴某某有期徒刑八年。據悉,
為了賺取嫖客的零星報酬,狠心母親竟然威逼利誘自己的親身女兒“賣淫”,可憐6歲女孩被實施暴行後下體流血不止,狠心母親的朋友看見後才報警将兩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近日,增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已判處了被告人淩某某、賴某某有期徒刑八年。
據悉,賣淫女淩某某于2007年11月與被告人賴某某認識後,在某一出租屋兩人發生了不正當性行為。而後,賴某某看到了淩某某年僅6歲的女兒又起邪念,要求奸淫淩某某的幼女,并付給報酬。淩某某為多賺點零星報酬,竟采用哄騙、威吓手段,強迫其女兒小琪(化名)不準叫喊、反抗,然後兩次協助被告人賴某某對其女兒實施奸淫。後因淩某某的朋友發現其幼女下體流血,才報案抓獲了兩被告人。
該案件已由經增城市人民法院審理,經判決,檢察院認為兩名被告人共同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情節十分惡劣,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各判處了被告人淩某某、賴某某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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