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燃燒(即森林燃燒)
這一節,我們談談森林燃燒現象。先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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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燃燒在不同的地形、不同的可燃物、不同的載量、不同的氣候條件下,所呈現出來的火形态是不一樣的,釋放的能量也不一樣,燃燒速度也不一樣,破壞性也不一樣,抑制燃燒的難度也不一樣。所以,對森林燃燒現象的一些基本認識是我們開展預防林火發生、撲滅森林火災、計劃用火、森林防火評估的理論基礎,我們必須有所了解。但現有的很多資料中,将森林燃燒過程中的一些現象說得很複雜。我結合自己的工作實踐和思考概括,盡量将一些專業術語用通俗的語言來表述,校正流傳資料中有些概括上的邏輯錯誤,盡量不作或少作對實際工作沒有指導意義的理論分析。
下面我們就來認識“森林燃燒”的本質。
森林燃燒是一種能量轉化。能量守恒定律大家都知道,那麼林火燃燒的能量從哪裡來的呢。我們不繞彎子了,也不展示複雜的化學方程式,直接說出出結論。
地球上的綠色植物通過光合作用,貯存了大量的太陽能,也就是太陽能通過生物細胞的分裂轉化成生物能;而森林燃燒就是生物能通過高溫化學反應大量釋放太陽能的過程。
這個結論大家不難理解,但光合作用和森林燃燒的化學過程很複雜,解說、理解都有一定難度,我們也沒有必要去尋根刨底,知道了植物生長是能量(太陽能)存儲,森林燃燒是能量(太陽能)釋放這個關系就行了。但能量轉化的時效不對稱。森林貯存能量的過程,也就是細胞分裂的過程,是一個有機物合成的過程,是十分漫長的,“十年樹木”就是這個道理。而森林氧化釋放能量的燃燒過程是從固态到液态再到汽态的物理變化和化學變化交織的過程,是非常迅速的,也就是說“十年樹木”可以“毀于一旦”。
森林燃燒是将固體汽化的過程。森林可燃物多是固體,可燃物由于外界的熱源作用,開始增溫,不斷釋放出水汽,可燃物發生劇烈的分解。随着溫度的升高,可燃性氣體大量分解,氧化過程加速,并産生大量的熱量。熱分解反應釋放出的氣體,與氧氣接觸形成可燃性混合物。當混合物未達到燃點時,形成炭化煙霧;當其濃度達到燃點時,在固體可燃物的上方便形成明亮的火焰,釋放出大量的熱量。這個過程也就是有些資料上講的可燃物的預熱階段、炭化階段、燃燒階段。森林可燃物的燃燒,首先是氣體的燃燒,産生火焰,然後是木炭燃燒,見不到火焰,隻見炭火,也就是表面炭離子燃燒,也稱表面燃燒,最後生為炭灰。這樣我們把森林燃燒又可分為有焰燃燒(明火)和無焰燃燒(暗火)兩種形式。
森林燃燒是一種能量轉化,是将可燃物固體汽化的過程,這兩點從本質上揭示了森林燃燒的本質屬性,我們可以給森林燃燒做出如下定義:森林燃燒是森林中的可燃物(有機物),在高溫的作用下,快速氧化時(燃燒)放熱和發光的化學反應。
我們弄清了森林燃燒的内在屬性,那麼森林燃燒的外在表現有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我們從三個方面來簡略闡述。
森林燃燒是在開放的環境下進行的。森林燃燒一般在野外開放式的環境中,它不受氧氣的限制,空氣供氧源源不斷。有的學者将林下的燃燒稱為半開放式燃燒,因為它仍然不受供氧的限制,實質上還是一種開放式燃燒。開放式的燃燒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極易擴散。常常表現為火線不斷延長,火“龍”狂舞,無拘無束,火行為表現極不規則,人為控制極為困難,沖擊性、毀滅性極為強悍。
“燃燒的鐵三角”是燃燒延續性的保障。我們從森林燃燒的定義不難看出,森林燃燒有三個要素,即可燃物、氧氣、溫度(火源)。這三者是連鎖在一起的,構成了“燃燒三角”,如果破壞了其中任意一角,這個“燃燒三角”就會被破壞,燃燒就會停止。有的學者稱為“燃燒三要素”或“燃燒三角形”;森林武警部隊教官愛稱其為“燃燒的鐵三角”。我與森林武警部隊官兵交流較多,所以也習慣叫“燃燒的鐵三角”。我們從事林火預防、撲滅森林火災等就是千方百計打破“燃燒的鐵三角”。這一觀點在林火研究領域占據很重要的位置,影響很深遠。
“森林燃燒環”構成“林火行為”。有的研究者認為,燃燒現象是非常複雜的,“燃燒的鐵三角”隻是揭示了燃燒的一般現象,反映了燃燒的共性,不能完成解釋森林燃燒的所有現象。如熱帶雨林,雖然有大量的可燃物,氧和一定的溫度(火源)條件,但是由于雨量充沛,通常不會發生森林火災。所以提出了“森林燃燒環”的概念。這個概念把“可燃物”擴充到“可燃物類型”,把“溫度”擴充到“火源條件”,把“氧氣”擴充到“火環境”,三者形成一個“森林燃燒環”,相互作用時共同構成了“林火行為”。
林火行為是林火理論的一個重要内容,了解林火行為對我們從事森林防滅火工作意義重大,下節專題講解。本節内容就到這裡,下節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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