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書幾年修訂一次?20年修訂一次2005年5月18日總理溫家寶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條例》并即日起施行其中,第十條:地方志書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地方志書幾年修訂一次?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20年修訂一次。
2005年5月18日總理溫家寶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條例》并即日起施行。其中,第十條:地方志書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
每一輪地方志書編修工作完成後,負責地方志工作的機構在編纂地方綜合年鑒、搜集資料以及向社會提供咨詢服務的同時,啟動新一輪地方志書的續修工作。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