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一工地見“推進工資實名制管理、切實保障勞動者權益”這條橫幅,我實在沒有了理解能力。國家銀行從90年代後,就全面實行了用身份證驗證存取款,帶動了各行各業的實名制制度。發展到現在,再落後的單位也已經能給員工發工資時,由會計一鍵撥款劃撥到人頭,既方便又快捷。而且實名制發工資是國家早就制定的規矩,怎麼還橫幅高挂,樹雄心立壯志似的要推進呢?
說到這不能不說我們經曆的那個時代。從70年到90年,是在國有大型企業工作。每月15日發工資。一本不小于A3尺寸的工資表一式三聯,從科室到班組所有人員的名字都依次寫在表上,看好自己名字簽字,然後拿着從第一聯按虛線撕下來的長長的工資條,綁上幾張不多的票子樂癫癫的走人。沒有實名匿名之說,不管多大的頭頭工資都展現在表格中,那時候透
明度是很高的。
90年代後,我們都經曆了下崗、失業的虐心。我不得不進入私企打工。還是月中旬發工資,但這種領錢方式是每人逐個被叫進财務室,在一張空白紙上就像聯名簽字一樣把自己的大名寫上,然後拿着會計遞上的封閉信封退出。至于你簽字前應該是幾張票子,不能多問那是因人而異的。更不能私下掃聽,犯忌諱。
這叫匿名發薪。對與錯、薄與厚全都在信封裡。我從不習慣到見怪不怪,明白了一個道理:哪怕你的信封最薄,隻要你願意就好好幹,争取博得老闆認可,好讓信封厚一點。畢竟人家這是私企,沒有你的話語權。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想無論國企還是私企,追求高效信息化的大數據年代,把工資一鍵發送到員工個人的卡上,還有追求實名制的必要嗎?這都啥年代了還需要推進才能保障勞動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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