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居間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依法成立的居間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簽訂居間合同後,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間費用。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确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居間合同的特征
1、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
2、居間人對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沒有介入權。居間人隻負責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約居中斡旋,傳達雙方意思,起牽線搭橋的作用,對合同沒有實質的介入權。
3、居間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
居間合同的管轄地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别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沒有單就居間合同規定特殊的管轄地。所以,居間合同的管轄地問題也适用以上兩條規定。即如果沒有在合同中約定選擇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則甲隻能在b地起訴乙公司。
但如果能确認a地是合同履行地的話,則可以适用第二十四條,即也可以在a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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