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公租房如何申請?随州公租房如何管理?
随州公租房如何申請?
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材料後,應當在10個工作日内對申請材料進行查驗核實。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内容。申請材料齊備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應當提出審核意見,向申請人發放受理憑證,并将全部申請材料送交所屬的區民政部門。
1、申請人已取得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當地無房(含無自有房産、租住公房和工作單位安排的臨時住房,下同)或所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低于戶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區民政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在6個工作日内對申請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文件或其他證件、證明以及是否屬于重點優撫對象進行審核。申請人為殘疾人的,需會同區殘疾人聯合會對殘疾人證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并将全部申請材料送交區建設局。
随州公租房申請條件一點也不難,區建設局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在6個工作日内對申請人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并将全部申請材料送交市房産管理局。
随州公租房如何管理?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住房保障、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解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以及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的階段性基本居住需求.
本市行政區域内公共租賃住房的房源籌集、配租、準入、退出和監督管理等活動,适用本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企業以及其他社會力量根據城市規劃批準投資建設或籌集,限定住房面積和條件,以低于市場水平的租賃價格,面向符合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以及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市人民政府負責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制訂、任務下達、監督檢查等工作。縣(市)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内公共租賃住房具體政策制訂、計劃編制、組織實施及監督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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