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是演出的基礎,是戲曲藝術創作的第一步,中國戲曲美學思想的特征首先體現在劇本創作中。中國戲曲美學和西方戲劇美學它們是兩種不同的戲劇美學體系,西方正統的戲劇美學思想的核心是“模仿說”,由此導出了戲劇藝術創作的一系列法則,形成了完整的“寫實”戲劇藝術體系;中國戲曲美學思想的核心是“虛拟說”,由此導出了戲曲藝術創作的一系列法則,形成了完整的寫意戲劇藝術體系。這是東、西方戲劇藝術的根本區别。
中國戲曲藝術是“寫意”的戲劇藝術,它不認為戲劇藝術來自對生活的模仿,而認為是藝術家言志、抒情之作,這是有來曆的。《樂記·樂象篇》說:“詩, 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後樂氣從之。”這似乎是說藝術隻是心靈的産物,與客觀世界無關。其實不是這個意思。《樂記·樂本篇》中對這個問題說得很清楚:“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動,故形于聲。”明确指出了藝術和客觀世界的密切關系。
但是,這并不等于說藝術來自對生活的模仿,因為在藝術作品和被描寫的客觀事物之間還存在着一個中間環節,那就是藝術家的心,也就是經過多年社會生活鍛煉出來的藝術家的思想品質和審美趣味,還包括着藝術家在某種處境下的心理。因此,中國古代的思想家們才特别重視創作者在文藝創作中所抒發的情感和願望,重視“意”在創作中的作用。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指出:“《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就說明了這一點。
戲曲藝術家們在劇本創作中也繼承了這一“寫意”的傳統,我們要從戲曲劇本創作的實際出發,對戲曲劇本的創作思想、情節結構、形象塑造、語言運用等各個方面進行剖析,以探讨戲曲美學思想在戲曲劇本創作中的具體體現。戲曲劇本的情節情節、人物形象和語言是構成劇本的三大要素,它們是緊密結合不可分割的,其中,特别是人物形象和情節更為重要,沒有人就沒有事,沒有事也不能表現人。可是為了叙述上的方便,我們不得不把它們分開來探讨,因此,叙述上的先後順序并不表示它們的重要性有主有次。
這一點我們必須強調一下,以免引起誤解。什麼叫情節?簡單地說,情節就是戲裡的事兒。情是情況(事實),也包括寓于其中的感情節是段。情節就是一段一段充滿感情的事兒,是通過戲裡角色的活動,角色與角色之間的關系産生出來的事兒。詩人寫的詩,畫家畫的畫,音樂家作的曲有沒有情節都可以,情節對它們沒有決定性的重要意義。對劇本來說就不是這樣,情節是必需的,一定要有的。其所以如此,是由戲劇藝術本身的特殊性決定的。戲劇藝術是由演員在舞台上扮演角色,通過角色來表現一定的故事内容,這當然就要有情節,沒有情節也就無所謂故事了。
換句話說,舞台上由角色的行動構成的,反映了一定思想、感情,揭示了一定主題的進展着的事件就叫戲劇情節。劇本中沒有一定的情節,就不可能構成戲。比如《赤壁鏖兵》,它寫的是中國曆史上一次有名的大戰役,參戰的有曹操、孫權、劉備三個軍事集團,動員的兵力在百萬以上,這是一個人物多、場面大、各種矛盾錯綜複雜的戲劇情節。再比如《林沖夜奔》是一出小戲,按昆曲的演法隻有林沖一個角色,他為了逃避官兵的追捕,星夜奔往梁山,一路上風聲鶴唳,百感交集,最後是“一宵兒奔走荒郊,窮性命掙得一條”。
這是一個人物少、場面小、矛盾比較簡單的戲劇情節。對戲劇藝術來說,隻有情節複雜和情節簡單兩種選擇,完全沒有情節的戲是不存在的,沒有情節就等于說這個戲沒有故事,沒有反映一定思想内容和展示一定主題的角色的行動。這當然是不能設想的。按照一般的說法,戲劇情節是和戲劇沖突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沒有戲劇沖突就沒有戲劇情節。我們沒有強調這一點,沒有把戲劇沖突作為構成戲劇情節的唯一基礎。
這是因為,就中國戲曲藝術的實踐來看,雖然絕大多數劇目的情節都建立在戲劇沖突的基礎。上,但也不能說沒有戲劇沖突就沒有戲劇情節。例如《小放牛》、《花子拾金》之類的小戲就沒有什麼戲劇沖突,它隻展示了一個抒情的場面或描繪了一個在特定情境下的人物肖像,觀衆也同樣承認它們是戲。這是由民間歌舞脫胎而來的中國戲曲藝術中常見的現象,它們顯示了中國戲曲情節的一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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