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玩古城,租借一套美美的民族服飾,留下一些美好的回憶,這無可厚非。可是近日,在鳳凰古城卻出現了遊客在租民族特色衣服後被禁止自拍的事件。
潇湘晨報記者觀察視頻發現,12月13日,遊客在鳳凰古城内遊玩時租當地特色服裝,租完後卻被告之不允許自己拍照,隻能讓商家拍照。對此遊客質疑稱這是霸王條款,遊客租衣服就是為了自己拍照的。而商家稱遊客的相機不行,自己的相機“價格一萬三”。
對于該事件,鳳凰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該事件已經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正在積極調查,落實清楚之後會進行一個官方回應。
網友”一隻好閱讀的土豆子“認為,被禁止自拍是商家想再賺一次拍照的錢,畢竟一張照片洗出來,10元起步。遊客租了衣服,已經付過一次款了,商家大可不必禁止自拍。這種行為,前幾年在景區常見,但最近好很多。因為現在拍照太方便了,手機在手,怎麼拍都可以。但景區的文明,不止包括遊客的文明,同樣包括景區内商家的文明和景區管理者的文明,隻有三者合力,才能讓景區真正文明起來。商家也要維護整體利益,如果太過分了,遊客不去了,那損失就大了,賺錢也要細水長流,不能堵了後路。
網友“聰明的小天才i ”表示,“這和我之前去鳳凰的體驗完全不一樣,我帶我同學去拍照,30分鐘随便我們自己拍 還教我們擺好多動作……”
在鳳凰當地從事旅遊工作的羅女士表示:“對于我們來講肯定是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現這樣的情況,我們會跟相關職能部門反饋,并且告知遊客打旅遊投訴電話維護自己的權益。”
記者随後就此事咨詢了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他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别和挑選。因此,該事件中商家行為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工商部門依法應當予以糾正。
12月14日,鳳凰縣文化和旅遊局回應稱,目前正在組織相關部門嚴厲打擊,以前從來沒有出現這種情況,屬于個例。
(原标題:遊客鳳凰古城租衣服被禁止自拍?官方回複已引起高度重視,正在積極調查)
來源:綜合潇湘晨報 沸點視頻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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