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相關司法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子女撫養費的給付,可以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确定。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法律依據】
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适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适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