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入職培訓期間有工資。培訓期間員工和公司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雙方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培訓的目的為了達到從事公司崗位工作的要求,能夠更好地适應公司的經營活動,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公司應當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當以貨币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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