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當然追訴期限也存在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已經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此外,受害人在追訴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也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