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材料:需要準備著錄項目變更申請書,雙方身份證明(企業需要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個人需要身份證複印件)轉讓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規定,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權轉讓需要辦理相關的轉讓手續之後才能生效,下面我們來介紹專利權轉讓中需要履行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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