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立案要準備的材料有:
一、起訴狀;
二、主體資格證明;
三、起訴證據材料;
四、授權委托書;
五、起訴費證明。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确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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