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核算時混淆黑白其主要表現為 1 将不屬于應收票據的經濟業務列作應收票據處理,如 将銀行彙票、銀行本票與銀行承兌彙票混淆核算,或将應收賬款業務列作應收票 據;
2虛構應收票據業務,虛增收入,虛增利潤,粉飾經營業績;
3發生 應收票據業務,卻不進行核算,虛減收人,虛減利潤,達到偷漏稅金的目的; 4銷售商品已取得貨款,卻列作應收票據,将貨款予以貪污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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