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1升沐浴露不可以帶上高鐵。沐浴露雖然不是違禁物品,但帶的時候有要求,即不得超過600毫升,而1升等于1000毫升,已經超過标準,不能攜帶上高鐵。根據鐵道部門相關規定:高鐵上常見違禁品有煙花爆竹、火藥、壓縮氧氣、雙氧水、汽油、酒精、松節油、煤油、強酸、強堿、農藥、劇毒藥、槍支、管制刀具、雷管、導火索、強力膠、粘合劑、硫磺、汞、萘。其中,具有自帶固定功能的水果刀也屬管制刀具範疇。限制攜帶的物品有氣體打火機(不超過5個),安全火柴(不超過20小盒);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20ml;酒精、冷燙精不超過100ml;摩絲、發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沐浴露不超過600ml。
沐浴露又稱沐浴乳,是指洗澡時使用的一種液體清洗劑,[1]是一種現代人常見的的清潔用品,沐浴乳的發明主要是為了取代傳統清潔肥皂的觸感和功效。沐浴乳接觸人們肌膚時并不會有像肥皂那樣硬梆梆的感覺,氨基酸沐浴液的效果格外明顯,氨基酸沐浴露相較硫酸鹽類表面活性劑為原料的沐浴露PH值偏低些,溫和滋潤肌膚,不會對皮膚造成強酸堿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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