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是可以查到婚姻狀況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确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