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動合同明确規定年終獎金屬于勞動報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單位将發放年終獎金明确規定在規章制度裡,則辭職不發年終獎是違法的;如果年終獎金是用人單位給予員工的一種特殊獎勵,并沒有在合同中約定,或者在規章制度裡寫明的,則年終獎并不是适用于全體員工,不發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當以貨币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