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學又稱國家督學,是指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執行教育督導公務的人員,總督學應由具有教育經費保障、教育設施設備、教師隊伍建設、學校教育教學等業務專長的人員構成。總督學分為專職督學和兼職督學,聘任兼職國家督學以在職人員為主,以退休人員為輔。
總督學的工作職責有:
1、教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
2、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發展狀況;
3、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等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情況;
4、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教育教學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
5、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使用效果;
6、學校辦學标準的執行情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