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抄件是保險公司内部的行話,其實就是打印版的保單,因為正式保單都是統一印制,有流水号的。如果客戶保單正本丢失了,向保險公司要求補一份保單,但是保險公司的保單号是唯一的,而且隻有唯一的流水号,同一份保險合同不可能有二份正式保單,所以這時候可以打印保單抄件,然後蓋上保險公司的章就視同于保單正本了。
保險單簡稱“保單”。保險人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的書面證明。保險單的主要内容包括:
1、雙方對有關保險标的事項的說明,包括被保險人名稱,保險标的的名稱及其存放地點或所處狀态、保險金額、保險期限、保險費等。
2、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如承擔責任和不予承擔的責任等。
3、附注條件,指保險條款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以及保單變更、轉讓和注銷等事項。保險單是簽訂保險合同的主要表現形式。為簡化形式,還可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預約保險單,保險憑證或暫保單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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