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案件,暫時根據金額無法認定為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可以刑事拘留,如果在37天内,認定金額超過1000元檢察院批準逮捕,否則放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盜竊公私财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别巨大”的标準如下:
⑴個人盜竊公私财物價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⑵個人盜竊公私财物價值人民币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⑶個人盜竊公私财物價值人民币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内,确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标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