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運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義與托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人。
2、第一承運人,是代表其他承運人與旅客或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并完成第一區段運輸的承運人,即第一承運人,或稱締約承運人。在運輸合同關系中,締約承運人隻能有一個。
3、在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責任一般說來主要是保證所運輸的貨物按時、安全地送達目的地。因此,承運人應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等負責。一旦發生此種情況,應按實際損失給予賠償。這種損失必須發生在承運人的責任期間内。承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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