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人”朋友出現解燃眉之急
到頭來是一場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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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袁某詐騙案,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袁某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
朋友是位“能人”
被害人劉女士認識了袁某這位“能人”,并成為無話不說的朋友。後請對方幫忙辦各種事兒,還不停地花錢疏通關系,期間始終沒有懷疑其身份的真假,悉數将所需要的費用分多次轉賬給了對方。
部分轉賬記錄
2020年6月底,袁某在芙蓉區某手機市場劉女士的門面内與一衆朋友閑聊時,得知劉女士有10個門面需要辦理房屋産權證。袁某便說有正規合法途徑可以幫忙辦理,并收取了劉女士8100元辦理經費。
2020年7月,袁某被人催債,向劉女士借30000元,承諾一周後歸還。一周後袁某聽到劉女士說其女兒學費很貴,袁某便虛構自己認識教育部門某廳長的事實,以此獲取劉女士的信任,聲稱可以幫助其女兒減免學費,用之前的借款30000元用作學費抵賬,後又以收學費、打紅包等名義共騙取劉女士45680元;2020年7月至9月,被告人袁某以幫助劉女士侄女上長沙某大學的名義再次騙取劉女士28900元。
“能人”目的是“殺熟”
殊不知劉女士對朋友的一次次信任和一個個“願望”,都成了被告人袁某用來行騙的各種理由。幾個月的時間裡,已經在袁某身上花了不少錢的劉女士發現,袁某承諾的事情沒有一件落實,遂多次向袁某詢問事情進展,袁某都以各種理由推脫。在此期間,袁某為拖延時間避免騙局曝光,找人做了兩張假房産證和一張假的學校收費發票交給劉女士。
僞造的房産證
時間轉眼來到了2021年2月,劉女士女兒學校通知其交學費,劉女士向學校核實發現發票為假。自此,袁某自導自演的詐騙大戲被揭穿。
僞造的發票
處心積慮設騙局終自食其果
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查明,2020年6月29日至當年9月9日期間,袁某在取得劉女士信任後,以各種理由先後騙取其人民币共計83680元。詐騙行為被發現後,袁某主動退還被害人劉女士22000元,并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投案并供述犯罪事實。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袁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
檢察官提醒:團結互助、友愛幫扶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往往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熟人之間的信任,虛構所謂的拉關系、找渠道等說辭,讓受害者陷入錯誤認知,落入詐騙圈套。為保障自身财産安全,廣大人民群衆在遇到本案類似情形時應多與家人溝通商量,對各種索财套路保持警醒,時刻守好“錢袋子”。
記者:梁好
來源: 長沙電視台政法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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