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台往來港澳通行證首次申請辦理
受理部門:内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應向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特殊情形除外
辦理地點:煙台市出入境管理部門地址及電話一覽表
申請手續:内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并提交相關材料;申請人必須本人前往受理部門或者有關指定機構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申請方式:申請人須本人提出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申請,但有特殊情形的,需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辦證時限: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後,應當在10個工作日内予以簽發;單獨受理簽注申請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内予以簽發。因所在地區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在30日内予以簽發。内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區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等特殊情況急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所需材料
1、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标準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
3、指紋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5、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6、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7、戶口簿、出生證明等監護關系證明(未滿16周歲申請人提供)
收費标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60元/本
往來港澳通行證一次有效簽注15元/人;往來港澳通行證二次有效簽注30元/人
往來港澳通行證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80元/人
往來港澳通行證一年(不含)以上兩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簽注120元/人
往來港澳通行證兩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簽注160元/人
往來港澳通行證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240元/人
備注:該收費标準自2019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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