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恥,則能有所不為。
這句話出自朱熹《朱子語類》卷十三。
意思:一個人有了羞恥心,就能不做那些不該做的事。人有了羞恥心,才會有志向、抱負和氣節,才能意志堅定,于貧富、得失、義利之間有所取舍,而不是任憑物欲驅譴。
《朱子語類》是南宋理學大師朱熹宋代景定四年(1263年)黎靖德以類編排,于鹹淳二年(1270年)刊為《朱子語類大全》140卷,即今通行本《朱子語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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