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案件的訴訟費用是由敗訴方承擔的,但是離婚案件有其特殊性。
對于離婚案件,難以說誰敗訴誰勝訴,法院隻是根據雙方當事人之間感情是否破裂的事實,依法判決離婚還是不離婚。
因此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用由法院決定,法院可以根據不同案件的不同情況,既可以決定由男方承擔,也可以決定由女方承擔或者決定由雙方當事人分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33條規定: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