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有人員受傷,什麼時間做傷殘鑒定比較合适是當事人面臨的一個常見問題。很多當事人治療結束出院後,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做傷殘鑒定,什麼時候做會比較合适;也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去做傷殘鑒定,還是委托律師還是起訴到法院後再申請做傷殘鑒定;更不了解傷殘鑒定機構的資質和保險公司對該傷殘鑒定機構鑒定的結論是否認可。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