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設計分為以“産品”為中心的層次、以“課堂”為中心的層次、以“系統”為中心的層次這三種層次。教學設計是指教師依據教育教學原理,教學藝術原理,為了達到教學目标,根據學生認知結構,對教學過程、教學内容、教學組織形式、教學方法和需要使用的教學手段進行的策略。
教學設計是分析教學需求與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确定解決教學問題的步驟和方案,通過評價和反饋來檢驗方案實施的效果,并修訂完善方案,以優化教學的一種規劃過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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