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但是僅集體成員且不能用于非農業建設。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是不可以出讓、轉讓或者是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為破産、兼并等情形導緻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了轉移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産、兼并等情形緻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