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居民醫保費集中繳納時間:中小學階段學生和在校大學生為9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城鎮居民、一般城鎮居民和少年兒童為1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每個省市可能會有一些調整,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
2、未能在集中繳費時間參保繳費拖至次年參保繳費的,其繳費标準是:1到5月份參保繳費的,按當年度個人繳費标準繳納,6到10月份參保繳費的,按當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個人籌資總額繳納,11月份以後,不再受理當年度參保繳費,當年度參保繳費的城鎮居民醫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為2個月;
3、城鎮居民參保繳費後,中斷繳費的,再次參保繳費時,不再補繳中斷年份的醫療保險費;
綜上所述,城鎮居民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時間一般集中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未能及時繳納的,可以在1到5月份參保繳費,可以到當地社保局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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